滨州日报/滨州网9月7日讯9月6日,沾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免除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殡葬基本服务费用,这是我市积极深化殡葬改革,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的的重要举措。
据悉,该政策免除对象为,在沾化区域内死亡,并在我区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符合下列条件的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具有沾化区户籍的常住居民;驻沾中专院校全日制非沾化区户籍在校学生;驻沾部队的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和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非法收养的除外);无法查明身份并在社会救助管理机构死亡的被救助人员;与驻沾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在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区公安部门经办处理的无名尸体。
免除项目火化费620元/具;遗体接运综合费380元;存尸费120元/具;骨灰盒120元/个,骨灰寄存60元/盒/年,费用合计1300元/具。未发生的免除项目不折现、不折抵。免除费用项目外的费用由经办人支付。
据了解,沾化区自2018年—2020年,实行绿色殡葬建设三年奖补计划,重点加快推进以树葬公墓林为主的绿色殡葬建设,提倡和鼓励不占地、少占地,逐步实现“三不”(不修坟墓、不立碑、不硬化土地)的节地生态安葬要求。建立健全绿色殡葬奖补激励机制,对绿色殡葬成效显著的乡镇(办)给予奖补;对本辖区户籍村(居)民死亡后不留骨灰、采取树葬、花坛葬等节地方式的殓葬方法进行奖补。
到2019年底,沾化区将至少建成1处示范性绿色殡葬设施,每个乡镇(办)至少建成2—3处示范性绿色殡葬设施,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40%;2020年,绿色殡葬设施基本满足群众殡葬需求,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50%。同时,自2018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开展散埋乱葬治理行动,对散埋乱葬坟墓迁入公益性树葬公墓林或深埋不留坟头,对历史形成不易迁移或拆除的坟墓,进行美化绿化、植树遮挡,力争到2019年,新增骨灰进公墓或实行绿色节地生态安葬;到2020年,新增骨灰全面实行绿色节地生态安葬,杜绝散埋乱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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