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強東事件:「陰謀論」、被套路,還是德行有虧?

劉強東事件:“陰謀論”、被套路,還是德行有虧?


有必要先梳理一下這次事件的時間脈絡——

美國當地時間8月31日晚11點32分,劉強東在美國明尼蘇達州被逮捕,原因是涉嫌實施了“構成犯罪的性行為”。據《金融時報》報道,兩位知情人士稱,本案牽扯到了劉強東和一位明尼蘇達大學的中國學生,發生在劉強東赴美出差期間。

美國當地時間9月1日下午4點05分,劉強東被釋放。當地警察局發言人表示,他們決定不在實施案件調查時拘留劉強東,但是案件仍在調查中。

北京時間9月2日,京東官方在微博上發佈聲明稱:“劉強東先生在美國商務活動期間,遭遇到了失實指控,經過當地警方調查,未發現有任何不當行為,他將按照原計劃繼續其行程。”在該聲明中京東還表示,將針對不實報道或造謠行為釆取必要的法律行動。

9月4日上午,有媒體報道稱,當晚受害女生被邀請參加了劉強東的私人宴會,宴會中受害女生作為該桌唯一女性坐在劉強東身邊,並被灌大量紅酒,而網傳圖片中的賬單可以印證這個說法。

9月4日上午,劉強東現身京東總部與如意控股集團戰略合作簽約儀式。儀式現場,劉強東看起來精神飽滿,心情絲毫未受近日傳言影響。

9月4日下午,北青報記者將網傳圖片發予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新聞辦公室發言人John Elder以求證真偽。John Elder表示,目前明尼阿波利斯警方未向外透露任何劉強東案相關文件,網傳圖片並非來自明市警方。

當京東官方微博發佈聲明,表示“將針對不實報道或造謠行為採取必要的法律行動”時,距離劉強東先生被釋放還沒過去多長時間,而且又恰逢週末,其實並沒有多少媒體報道此事,更多關於此事的消息是出現在網絡上,並且是剛剛開始被國內網友關注到。

所以,這時候的“將針對不實報道或造謠行為採取必要的法律行動”與其說是對已有的行為提出警告,不如說是對可能發生的行為“敲桌子”,警告接下來進行報道者和傳播消息者小心惹上官司。

這說明,京東的相關部門在這方面經驗豐富,預見到了這一消息的爆炸性及其後果,所以,與其事後被動應付,不如事先主動出擊,用警告威懾一下。

只是,既然警方還在調查,既然法院還沒開庭,誰的報道不實,誰說的話是謠言還沒有定論,現在說這種話,不是神經過敏,就是仗著自己是大企業敲山震虎了。

而且,現在這個階段,你怎麼知道一些報道或消息將來不會被坐實?你怎麼能保證自己將來不會被打臉?

做人做事,話最好還是不要說得太滿才好。

劉強東事件:“陰謀論”、被套路,還是德行有虧?


有“陰謀論”者認為,劉先生是被人“套路”了,是劉先生進了對方事先設的一個“局”,其目的就是通過讓劉先生名譽受損,進而令京東蒙羞或發展受挫云云。

聽起來似乎很有道理的樣子,可是,如果真的存在所謂的“套路”或“局”,為什麼劉先生要入“套”進“局”呢?

難道他是被迫的?如果是被迫的,那報警的應該是他,而被取保待審的應該是別人才對呀。

現在劉先生已經回國了,但他似乎也沒有要為所謂的“局”辯護或解釋的意思,而是以參加公開活動的形式表明自己未受影響。

可是,作為一家上市公司的創始人和大股東,對於一件影響面如此之廣的事件,尤其是存在對股價產生不利影響的可能的事件,難道不應該向投資人解釋一下麼?

而且,鑑於劉先生這些年一直以一個充滿勵志精神的創業者的形象示人,其形象也不僅僅是一個企業家,更是一個具有很大影響力的公眾人物,出現這麼一件足以顛覆其此前形象的事件,解釋的對象是不是也應該包括廣大公眾呢?

還有人從貿易戰的角度去理解此次事件,認為從中興到京東,不僅是有人想搞垮這些企業那麼簡單。他們呼籲要保護好劉強東這樣的企業家。

他們給出的理由包括:

  1. 1.劉強東先生是中國人,全球華人都應該站在該站的立場。

選邊站是最蠢的看待事物的方式,在事態不明朗的時候寧肯不持立場,也比無條件地站在某一個立場上好。無條件地選邊上其實就等於沒有原則,就等於牆頭草,今天站這個,明天就可能站那個,毫無原則和底線可言。

2、劉強東先生是備受尊重的中國企業家。

今天受尊重,不代表明天就一定要受尊重,在公眾對其有一定了解的情況下受尊重,在公眾對其有更多瞭解的情況下卻有可能更受尊重,也有可能不再受尊重,這些不能一概而論。

3、劉強東、章澤天夫婦是中國社會正能量的貢獻者之一。

如果此事最終被證明不屬實,當然可以這麼說,但現在不是還沒被證偽麼?

按照律師的分析,劉先生之所以能被零元取保,並且未被限制行動自由,與其所受指控較輕微有關。按照明州法律,性侵犯罪最低級別為五級,通常都是語言不恰當或輕度肢體接觸等。“陰謀論”者論證的基礎大都緣於此,在他們看來,語言何謂恰當何謂不恰當,輕度肢體接觸如何才算“性侵”,原本就是很難說清楚的事情,如果是在兩人單獨相處缺乏其他證人的情況下,更難認定。所以,這一事件中難道不存在女方信口雌黃令男方陷入百口莫辯境地的可能?

這種可能當然是存在的。不過,問題在於,按照當地法律,虛假指控的代價也是很高的,即使沒有“陰謀論”者所說的實錘,少了一些“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東西,也很難到驚動警察這一步。

現實中,有這樣一種現象——酒桌上,即使有女士在場,也總能見到講葷段子的人,甚至,有女士在場還會讓他們講得更起勁;一旦喝了點酒,不知道真亂性還是假亂性,也總有想佔女性便宜的人,剋制點的也會摸摸手或摸摸大腿,不剋制的甚至會公然上下其手。似乎沒有人會把這些行為當作性騷擾或性侵,而且也少有女性會因此而報警,如果對方在職級、地位上高於自己,連公開抱怨和反抗的都很少。

問題在於,沒有公開的抱怨不代表沒有抱怨,沒有公開的反抗不代表都願意接受,是不是感覺受到了侵犯,判斷權不在伸手的那個人,而在被那隻手冒犯了的那個人。這種現象的存在只能說明我們的社會對女性的尊重仍然停留在一個較低的水平上,對女性權益的保護仍然有待提高。

這種現狀不僅讓女性更容易受到傷害,同樣的也會讓男性更易陷入不利境地,比如,一個對這類的冒犯無感的人進入一個視其為違法犯罪的國家,就很容易讓自己惹上麻煩。你可以說自己遭遇了“陰謀”,但德行上的欠缺顯然是無法否認的,畢竟,雖然國內的法律對女性的保護目前尚未細化到這種程度,但在道德的層面上,這類的行為仍然是要受到譴責的。

劉強東事件:“陰謀論”、被套路,還是德行有虧?


孔子說:“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所以,最後,劉強東先生曾經說過的一段話很適合拿來作為文章的結尾——“我給企業家或者創業者提一個非常好的醒兒,千萬不要企業成功了,錢賺了,結果到頭因為違法犯罪人進牢裡去了。”包括劉強東先生在內的企業家,尤其是知名的成功企業家們,都應該以此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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