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河南證監局批覆中原證券2獨立董事任職資格

據悉,9月4日,河南證監局發佈關於核准中原證券田聖春證券公司董事任職資格、張東明證券公司獨立董事任職資格的批覆。中原證券可按照《證券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22號)、《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監管辦法》(證監會令第88號)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辦理兩獨立董事任職手續。

通過!河南證監局批覆中原證券2獨立董事任職資格

資料顯示:獨立董事是指獨立於公司股東且不在公司中內部任職,並與公司或公司經營管理者沒有重要的業務聯繫或專業聯繫,並對公司事務做出獨立判斷的董事。中國證監會在《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證監會的《指導意見》)中指出:“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並與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關係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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