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拱(1513-1578年),字肅卿,河南新鄭人。嘉靖二十年中的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史官,負責文獻修撰工作),嘉靖四十五年入內閣。與首輔徐階不合,在隆慶元年稱病歸裡。隆慶三年,穆宗又把高拱叫回來,官復原職,任次輔,接著任首輔。主政有兩年半時間,在整頓吏治中有一定的積極的作用,對官場風氣起到了推動扭轉的作用。
那麼,高拱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當下,有一些作家為了提高張居正而一味地貶低高拱,用文學虛構的方式,把高拱刻畫成一個貪墨的形象,這些文學作品沒有學術依據,但通過出版物及影視在讀者中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可以說,這不是高拱真正的歷史面目。
高拱復出後,共懲辦貪墨案64起,處罰官員169人。當然,高拱能這樣做,首先他自身廉潔,徹底地貫徹獎廉與懲貪等一系列的方針。為了明軍的靖邊方略與戰鬥力,高拱實施了實施“南剿北撫”與軍備人員不職誤事的懲罰之制,在軍事改革上,也是取得了一定的功效。由於與次輔張居正在政見上出現了大分歧,高拱最後還是被逐出內閣,張居正上任為首輔。
高拱在任職首輔時,還有效地和平解決貴州亂事,後世予以高度論評。《神宗實錄》說:高拱“處安國亨之罪,不煩兵革而夷方自服,國體常尊,所省兵餉何止數十萬!”對高拱的軍師功績,明清時期有其高度評價。《神宗實錄》說:“遼東數與虜角一時,督撫剿除,拱主持力為多。”
總的來說,在高拱一生事業中,其靖邊功績最為輝煌,開創出隆慶後期“邊陲晏然”“中土平安”的新局面,也為張居正後來推行的“萬曆新政”打好了夯實的外部條件。
也有學者說,張居正把高拱踢出內閣後總攬大權,所謂的萬曆十年改革,實際上還是高拱在隆慶時期推行改革方案,張居正只是做了延續和發展。
評價歷史人物我們要客觀公正看待,不能一味地“褒張貶高”,也不能對歷史和讀者進行誤導。從高拱所取得的成效中我們可以看出,高拱的改革、懲貪和自身清正廉潔,在今天依然具有重要的借鑑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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