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清法院向公職「老賴」亮劍 三天執行到位75萬元

邵陽法院網訊 8月30日一上班,在邵陽市某單位工作的肖某就及時將法院判決書所確定償還30萬元的借款交給了執行法官。據悉,這是雙清區法院劍指公職人員“老賴”取得的又一成果。

為破解“執行難”,雙清法院積極開展了涉公職人員為被執行人案件專項執行活動。為使活動取得實效,雙清法院一是摸清案件底數,讓“公職老賴”逃無可逃。該院將涉公職人員案件登記造冊,將案件具體到承辦法官,明確責任人,執行時間表及路線圖;二是紀檢監察約談,讓“公職老賴”感受壓力。將涉公職人員案件清單發送至各公職人員任職所在地紀檢監察機關,由紀委監察委約談公職“老賴”,督促其在期限內自覺履行判決義務,同時建議主管單位視情況對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公職“老賴”追究紀律責任或給予組織處理;三是發佈敦促公告,讓“公職老賴”主動履行。該院已通過電子顯示屏、微信、微博等媒介,對外發布關於《敦促涉執行案件的公職人員履行生效裁判》的公告,督促涉執行案件的公職人員在公告發出後30日內主動履行義務,並告知逾期不履行義務的法律後果,倒逼主動承擔責任。四是公佈失信名單,讓“公職老賴”無處遁形。對拒絕報告財產或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義務的公職“老賴”及時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並在主要道路上的電子顯示屏中將姓名、照片、工作單位、住所、身份證號碼、失信原因等信息一併對外曝光。同時,利用有獎懸賞等方式,動員群眾積極向法院提供公職“老賴”的財產線索。力求廣泛拓寬宣傳渠道,鼓勵全民參與,讓公職“老賴”無處藏身。五是拓展懲戒措施,讓“公職老賴”處處受限。法院向公職“老賴”單位發放協助執行通知書,除保留必要的生活費外,提取其工資和獎金等收入,並向組織、人社等部門發送司法建議,在工作考核、評先評優、晉級晉職等方面對公職“老賴”予以懲戒。

在邵陽某單位工作的肖某因買房缺錢向朋友李某借款40萬元,借款到期後只還了10萬元,餘下的30萬元以各種理由拒不償還,李某無奈之下向法院起訴,判決後,肖某還是不履行,執行立案後,法院向肖某單位發送協助執行通知書,提取其工資收入,其後,單位紀檢組、組織人事科找其談話,在強大的壓力下,肖某籌措30萬元交到了法院,履行了判決所確定的義務。

據統計,開展涉公職人員為被執行人案件專項執行活動三天以來,就執行完畢案件4件,執行到位金額75萬元,6起案件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分期分批履行的和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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