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法攜手「流動法庭」進醫院 彰顯司法人文關懷

检法携手“流动法庭”进医院 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6月6日上午,休寧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由我院提起公訴的周某某詐騙一案。與以往不同的是本次法庭設在了休寧縣中醫院的病房裡。

2015年7月至8月間,被告人周某某和黨某某、姚某某(兩人均已判刑)事先預謀,租用車輛到休寧縣、祁門縣、歙縣,採用虛構買賣藥品從中賺取差價的方法騙取他人錢財共計58000元。休寧縣公安局於2018年6月4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考慮到周某某患有三級高血壓,正在休寧縣中醫院住院治療,且病情較重,我院案件承辦人僅用一天時間就完成了案件的所有審查起訴工作,並於6月5日向休寧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為防止周某某因情緒激動造成嚴重後果,保障庭審的順利進行,我院積極與縣法院、公安局溝通協調,最終決定將本案放在醫院開庭審理。

庭審過程中,周某某當庭表示悔罪認罪,同時對檢、法人性化辦案方式表示感謝。最終,法院以詐騙罪依法判處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二萬元。“流動法庭”進醫院是司法機關為方便患病被告人訴訟的重要舉措,彰顯了司法為民的人文情懷,讓人民群眾隨時隨地感受到司法的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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