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车停在路边,一中年妇女骑电动车撞上去把自己撞死了,朋友被判负全责,应该怎么办?

记忆之中灵魂深处


大实话:如果车辆违停,那么车主就因该负责,如果车辆没有违停,那么车主就不应该承担责任。

既然已经判了车主负全责,那么接下来能走的只有两条路,第一,如果不服气,可以继续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重新判,第二,服从判决,跟对方家属商量一下少赔点钱。

很多人会感觉明明是对方自己骑车不长眼然后撞上去了,凭什么还要赔钱?其实不然,如果你停车的位置不对,你还真的是需要负责的。

可能列举一般的例子大家不会有什么感觉,那么,我们就来先说一些极端的,然后再向中间常规状态去过渡。

咱们首先假设,自己的车子停在了路口转弯处,恰好是个盲区,并且是违停,这时候人家骑车过来了没来得及反应就撞上去了,然后死了。你说,作为停车的这个人是不是应该承担责任?

然后,咱们再来说另一种极端,比如说你在公共停车位停着车,是属于合法停车,然后这个中年妇女骑车不注意撞上去死了,这时候自然不用你赔钱。并且,从法律上来说,她还得赔偿你的车辆维修费用和误工费。

然后,咱们再从这两个极端往中间常规状态靠,比如说在一些小路上,你不知道这个地方能不能停车,然后这个妇女骑车不小心撞上去死了。

因为在一些乡间小道上是没有什么标识的,能不能停车只能是靠警察去现场做现场判断,从现实角度去评判这个停车行为。说现实一点,这时候更多会倾向于死者,毕竟,人家是失去了生命,而你只是赔点钱而已,如果双都有责任,这时候确实需要考虑人死为大。

当然,如果你在停车时的位置是属于那种不影响正常交通的位置,并且还放置了显眼的提示牌,那么就会相应地减少很多责任。但是,这些事在现实中往往很多司机注意不到,所以,基本上也都是司机的责任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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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实话


路边停车,一骑电动车妇女撞上去被撞死了,车主被判全责,死者方家属索赔100多万,认为非常不合理该怎么办?



类似的事件我家附近还真的发生过,大概十多年前了,车主在路边停着的是一辆货车,晚上,一名骑摩托车男子直接撞到车上,当场死亡。过后判路边停车车主全责,赔偿死者11万元,当然那时11万元也是不小的数额。交警给出的事故认定,自然是违规停车,导致他人伤亡。

假如车主把车停在指定停车位,或有停车位标识的路边,那么发生类似案件,就与车主无关了,所以停车时车主们还是按规定把车停在指定位置为好,以免真的发生一些意外情况,使自己遭受损失。


而另一个问题是,车主认可担责,可死者家属索赔数额巨大,简直狮子大开口,自己也没有能力承担。当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车主就需要一是和死者家属协商,尽量往低压缩一下索赔数额,虽然尊重死者,但也绝不能任由“我死我有理”的漫天要价。

当协商无果的时候,那就只能通过法院根据事实情况来判定了,自然也是据理力争,哭诉自己的经济状况,甚至一审还是无法承担,那就继续申诉,法院也会根据事实情况给予酌情再次处理的,再有死者家属也不会愿意把事情拖的太久的,也会适当做出让步的。
(这种撞路灯杆上出事故,该谁负责呀?哈哈)

虽然这种事件对于车主来说可能感觉很冤,但必定是车违规停在路边导致了他人伤亡,所以这个责任肯定是要负的,只不过赔偿多少就需要双方协商或诉讼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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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我得福


对于这个问题,判决是否公正,关键是要看你朋友车是否存在违章停车的问题?

如果你朋友只是把车停在了非机动车道上,又没有打双闪,车后面也没有放一些警示的标志,那么此时如果有人骑电动车误闯上去,显然你朋友是难辞其咎的。

至于骑自行车一方是否有过错,也不能完全就此免除你朋友的责任。例如,如果骑自行车的人有醉酒或者有超速驾驶的一些行为,那么最多也就是减轻你朋友的责任,但是不可能百分之百免责。

当然,如果你朋友停的车辆是停放在了正规的停车位,或者车辆如果因故障停在了路边上,但是打了双闪或者放置了必要的警示标志,此时如果再有人撞上你朋友的车,那么我觉得你朋友是可以免责的。

另外,对于受害者要求赔偿数额多少的问题,应当以实际损失为限,如果对方存在狮子大开口或者存在一些超额赔偿的情况,你朋友也可以拒赔。或者要求对方通过法律的途径由法律进行公正的判决。


任律师工作室


这个说法并不客观!按着现在交警的说法,只要是停在停车位以内的情况,造成的其他人碰撞事故一概与该静止车无关。如果是在非停车区乱停车则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注,一定责任,不是全责)。

题主说的朋友是停着车被撞的,但是交警既然判全责肯定是题主朋友肯定是不止没有按规定停车的问题了!比如,是否停在红绿灯路口呢?我倒是碰到有人把车停在红绿灯的右拐车道入口。如果是这种情况只能说被判全责并无毛病!

我们这边有一家饭馆是开在路边的,由于这家饭馆生意很好,经常有很长的车排队在那边吃饭。因此也就有了之前提说的那个,把车一直停到红绿灯路口的。本来红绿灯的右转路口就只有一个车道,现在又有人把车停那里,直接占了半个多车道,轿车是无法通行的,必须绕道到前面才能右转。而电动车则可以磨磨蹭蹭从缝隙里挤过去。假如这种情况,有电动车是因为撞到该车导致的死亡,我觉得这个停车的车主违章在先,又没有公德心,这事又被判全责是活该!


优己


这个问题给的条件有限,我们只知道有位中年妇女骑着电动车,撞上了一辆停放在路边的汽车上,妇女死亡,车主被判负全责,要求其赔偿100多万。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注意下面几个

细节:

1,事发时间是深夜还是白天,车辆停放地段是否有路灯,或者是否有明显的标识?这些需要弄清楚。如果是在没有路灯的夜晚,车子停放在了违规处,最终造成了骑车妇女的死亡,那么车主被判负全责并无不妥。(为什么我要先抛出这个推测呢,因为结果判定是车主负全责,应该是有原因的)

2,如果事情发生在白天,不出意外的话,这位汽车车主应该违规停车了,但正常情况下也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毕竟,能够撞在静止的汽车上把自己撞死,该妇女的骑车速度估计很快,显然死者也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下,如果仍要车主负全责,那显然是不合理的)

3,此外,还要考虑到骑电动车妇女的电动车是否存在失控等安全故障,该妇女本人是否有某些疾病,死因是因为撞击还是其他?弄清楚这些才能更加公平地划分责任。

当然,由于信息有限,我们也不在现场,很多细节无法得知,只能更倾向于目前的责任认定。

最后,还是不希望出现那种“我弱我有理”的讹诈行为,我们要尊重事实,尊重法律,是谁的责任谁承担。


夜雨如书


很巧,刚处理好了我自己的一起交通事故。前天晚上开车去接太太,路边临时停靠,太太还没上车,就被后面一辆大妈骑的电瓶车追尾了。所幸人没事,我的车后保险杠被撞掉了漆并且凹进去一块。对方不愿私了,于是报警。最终认定责任各一半。因为我停车的地方虽然有标识禁止停车,但路边没有黄线,机动车临时停车上下客不算违规,长时间停车才算违停。但由于是在非机动车道,属于阻碍了机动车的正常行驶,所以担一半责任(我也是始终没明白既然停靠不违法,为啥又阻碍通行了)。

以此类推,如果题主朋友和我一样临时停靠上下客,且路边没有黄线,也应该最多担一半责任。除非彻底的违停,那没的说。

而且我觉的电瓶车撞到停住的车能出现死亡事故,车速一定不慢。可以考虑对电瓶车做鉴定,是否符合电瓶车标准,否则属于机动车,处理结果将大不一样。


Wang先森


这个事故的判罚主要看你朋友停车

是否停在规定的合法停车位是否涉及到违章停车,如果涉及到违章停车,那么是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的,注意这里说的是“一定”的责任。根据我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实际上,在这起事故中,中年妇女骑电动车主动撞车,实际上还要根据现场勘查,看看电动车是否超速、是否有故障,但是无论如何,中年妇女在这起事故中要负主要责任!虽然其已经死亡,但是对于责任认定是不影响的。

此外,即使是汽车没有停在合法的规定停车位内,按照你问题的描述,车停在路边,那么你的朋友也不应当被判罚为全责!正常情况下一般承担次要责任!至于说赔偿多少,要根据双方调解协商或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才能确定。

而你的朋友被判负全责,这肯定是不合理的,需要进行申诉和行政复议!


众口说车


这个真滴,去年我老表在深圳喝醉开电动车回家,开着开着撞到路边大货车,结果伤不轻,把大货车告了,说大货车停地方不是车位,结果法院叛大货车倍十二万


施主来杯鲜奶


认为不合理的就应该采取措施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题中的情况介绍来看,存在两种情况:即停在路边是否是违停?

如果机动车是按照规定停在指定的区域之内,那么不存在任何的违停情况,而最终电动车女子撞上并死亡的,机动车车主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存在违法停车,则情况相对比较复杂,通常交警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会对现场的责任作出一个划分,如果此时对于责任划分不服的,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一,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于交警作出的责任划分不服的,可在送达之日起3日以内,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要求对事故的发生情况、适用法律以及责任划分等均进行重新审查,并最终作出复核结论。

通常,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复核时只是进行书面材料审查,并不会对现场重新勘验,如果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双方当事人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询问以查明事实。

第二,如果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未作出公正的责任划分的,则可以在诉讼过程之中要求法院重新认定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通常在交通事故的诉讼过程之中都会直接引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来追究责任,但是如果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司法实践之中,法院会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进行审查,如果其责任划分确实准确的,则应予以认定;如果该责任划分不当,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以及相关的证据以推翻该认定书。

笔者曾经做过一个案件即是这样:当事人的机动车停在路边之后,他就去卸货了,结果在卸货的过程之中,一辆电动车为了躲避其他的车辆而撞上了他的车,最终被重伤,交警认定的责任是35%,最终法院判决认定他只是承担了15%的责任。

故,如果你认为责任承担不公平的,那么就应该去主动的去维护,法律不会保护躺在权利上睡懒觉的人。


罗召均律师


既然已经判全责了,如果你朋友没有明显的证据来证明对方有一定的责任的话,基本就定了。当然,可以有两种方式,再可以争取一下。

两种有可能更改责任划分的方式

自行收集证明对方也有责任的证据,比如目击者或者视频等。

1.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但是,这种方式更改的可能性不太大。首先,他们是同一系统的,相互肯定会照顾大家的面子,除非你有明显的证据或者上级部门中有强硬的后台;其次,如果复核很容易的话,大家都去复核了,无疑增加了交警部门的工作量,所以复核注定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2.对方起诉后,向法院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对方的责任。

我们要明白一个道理,法院才是决定责任的“大boss”,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只有参考意义

,所以如果你朋友能在法院有能量,那么也可以向法院提供证据,申请重新划分责任。不过,同样非常的困难,你朋友不仅要有有力的证据,还要有比较好的关系。

反正任何一条,都不是容易的路!

还有一种方式:让你朋友向交警队提出“非机动车认定”

对方如果骑的是电动车,那么大概率都是超标电动车,超标电动车一认定都是“机动车”,如果认定为机动车,那么对方就会可能涉及到“无证驾驶”,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对事故责任认定会有一定的影响。我想,至少能判个主次责吧!

不过说实话,这种方式有点钻空子的感觉,可以尝试一下。

三者险要没有100万,估计够呛!

我不太清楚你朋友是在哪个省份的,按照我们浙江省的话,现在都不区分农民和居民了,大家都一样赔,具体赔偿项目有:

1.死亡赔偿金,80万—100万之间。

2.精神损失费,一般都是5万。

3.被抚养人生活费:如果死者还有要有人要抚养,浙江省多的可以赔到60万,各个标准有区别。

4.丧葬费及其他费用,就算3—5万吧。

反正自己算算看吧,责任改不了就赶紧筹钱吧!因为主责以上一人死亡,已经够到刑事责任了,还要获得死者家属的谅解书才有可能获得缓刑或者免于起诉,一句话真是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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