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教師實行「末位淘汰制」合法嗎?有什麼法律依據?

刷漆匠


中國的文化博大精深。單位和個人互相解除勞動合同是法律給與雙方的權力。未尾淘汰制只不過是一種措詞而已。

現在我國用工制度採用聘任制,加合同制。不論事業單位,企業單位,公務員都不是終身制,都有權力,互相辭退。

什麼是未尾:是業務能力,人品道德,人濟關係,有不良事好,危害到整個團隊的利益,甚至是害群之馬等等。

我相信遵紀守法,老老實實的工作既便你工作能力再差,單位也不會淘汰你。如果您工作能力再強,目中無人,違法亂紀,影響團隊的正常運行。您要是這樣的未尾能不被淘汰嗎?

有些教師在網上提過,合同到期後學校不跟簽了,怎麼辦?好好從多方面想想為什麼。

未尾淘汰制不是老師的專利。全國各行個業全在用。這只是一種互相辭退的一種措詞而已。是法律給與雙方的權力。好好珍惜自己目前的工作,不要做害群之馬,反之很快被淘汰,謝謝!


世通27


個人認為不合理。依據就是國家機關事業管理條例。

教師評審委員會要解聘教師,要對教師進行審議,依據法律法規符合法定理由、法定程序解聘教師。

中國有教師師德一票否決制,沒有末尾淘汰制。所以未位淘汰教師不符合規定,師德一票否決制是可以解聘教師的。

淘汰教師要符合法定的規定條款,以規定書面提前出通知告知教師本人,並明確教師應該享有的法律權利。提前30個工作日書面告知教師解除聘任合同,明確不服解聘可在規定時間內可向上一級管理機構提出仲裁,放棄上訴必須依勞動法補償經濟。

教師法制定解聘的幾個條件和不得解聘的幾個條件。教師有以下行為可解聘: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2、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3、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4、教師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5、教師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然不能勝利工作的;6、教師在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中,連續2年被評為不合格。教師公傷殘疾、重大疾病休養期間、女性懷孕生育期間不得解聘。

所以學校用人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法律法規,不得任性濫用職權解聘教師。

謝謝。‘


一朵浪花17


首先,對教師進行末尾淘汰制,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1 現在國家大力提倡素質教育,哪裡有末位之說!

2 教書育人,不是製造機器零件,不能末尾淘汰;

3 教學不是工廠,有很多特殊情況。例如一位老教師退休以後,如果班裡的成績不好,這個班就沒人願意接。

其次,看看網友們對此事的看法:

1 教師實行末尾淘汰制,其他單位為何不實行末位淘汰制呢?

2 總會有未位,慢慢淘汰吧,最後只剩一位。

3 以前大家都群策群力,協同作戰,不讓一個同志掉隊,大家都鐵了心地工作。可現在倒好,非得搞出一個什麼末位來,這怎麼能讓人真心實意踏踏實實地工作啊?真正好的管理是管心而不是管人的制度。

4 讓你教個差班,你成績能好嗎,照這種做法,一年一所學校淘汰一名教師,一個縣一年就要淘汰幾十名教師。

5 學生也末尾淘汰制,末尾的取消受教育的資格,自家孩子成績差的家長末尾淘汰制,淘汰的家長取消監護權,孩子不用贍養淘汰了的父母;

結束語:招考數學教師, 數學9分的都能被招聘,已經說明問題了,你們就繼續埋汰老師吧,等連考9分的,都不願當老師,你的孩子就前途光明瞭!


遊戲大咖王


末位淘汰哇塞!有助於行業競爭和發展。排位方式枚不勝舉,如按年齡體態健碩嬌弱,按性別特徵顏值品行,按地域籍貫家境背景,按資質履歷績效能量。凡此種種多項考核,以此留住才,若隨心入職所欲上崗,就業率豈不成了百分百,超標了誰擔責?切記:寧作雞頭莫落鳳尾!


fxz天際流星


優勝劣汰,自然法則。私立學校之所以日漸紅火,就在於用人的靈活性,“末尾淘汰”很普遍。

相反在公立學校,人事固化,有了編制意味著可以不求上進,因為有了編制就有了“鐵飯碗”,不出大的錯誤就不會被淘汰。

實際上,現在教師之所以被人攻擊,之所以家校矛盾日益突出,其中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辦人民滿意的學校”只是停留在口頭上,做“四有老師”(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紮實學識,有仁愛之心)也只是停留在文字上。



目前教師中間的問題比較嚴重。

1、部分老師頂風違紀違規補課,收取補課費用,部分教師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家長財物。

2、少數老師心不在焉謀求第二職業。以做生意作為主業,以教書作為副業。

3、少數老師只是當維持會長,不真正關心孩子成長。對學生睜隻眼閉隻眼,不聞不問,得過且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4、少數老師拿教師職業做跳板,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一門心思謀求改行。

5、部分教師業務不精,敬業精神不強,帶什麼課都是害學生。

凡此種種,對學生成長不利,對學校質量不利,對教育發展也不利。



而造成種種困擾的重要原因就在於,做好做壞一個樣,做多做少區別小,人事制度不靈活,老師沒有危機感。

正因為如此,很多學校施行“末尾淘汰制”,從工作態度、工作業績多方面進行評價老師,以此鞭策落後。

從實際來看,凡是實行末尾淘汰制的學校,要麼是私立學校,要麼是管理正規,人手比較充足的公立學校。而那些本來人手不足的學校,不可能施行“末尾淘汰”的。



【文軒閣】認為,考慮問題要出以公心,學校制度要以事業發展作為根本著眼點,而不是以少數老師的私利作為出發點。倘若“末尾淘汰制”對學生髮展有利,對學校發展有利,那就應該推行。你說呢?

我是頭條【文軒閣】,專注教育,致力公平,習慣直言,不喜勿噴!


文軒閣


說教師人才不夠!卻又搞什麼淘汰制!這正好給那些有權利人亂搞!教師本來工資就不高!而且教師可是最好最美的人!如有個別不稱職的!可以學習教育!不能傷了人類的靈魂呀!


小春151295659


我認為不合法,《勞動合同法》裡面沒有這個規定。

第一,“末尾”這個現象在教學工作中很平常。因為教學成績的取得是一個動態的過程,教學本來就是一個複雜工程,學生的成績也有很大的偶然性。成績不好,有很多客觀的因素,不代表老師不努力,不代表老師沒有認真工作。此外,隨著管理模式的精細化,教學的量化也更加的精細,量化越精細,越容易出現末尾。

第二,每個學校都有屬於自己的一套量化機制。我們學校曾經流傳個一個很搞笑的量化機制。班裡一共70個學生,算老師量化的時候,前十名的不算,最後15名的也不算,就算中間的45個學生。這個算法可把老師們坑死了。有的老師就應為這能算進去的45人中的一個沒有考好,就是末尾。誰第一誰末尾,真的成了撞大運了。有的時候真的是一分要人命!有次,有個學生故意不作答,導致某個老師直接成吊車尾。

教學的特點,決定了老師不能實行末尾淘汰機制。


教書匠2018


不合法,當然沒有法律依據!如果對老師要實行淘汰制的話,那就實行“汙點淘汰制”,即使是學校教學最好的老師,一旦出現道德人格汙點,必須淘汰,毋庸置疑!因為有汙點的老師教學越好對學生的影響就越大,將來對社會的危害也就越大!


三班張春生


謝謝頭條教育聯盟的邀請。

我一直在查看這個問題下面頭條朋友的回答,沒有看到教師“末位淘汰制”的末位究競是怎麼確定的,淘汰的標準是什麼?淘汰就是炒掉或者解聘老師嗎?因為我們學校並未實行“末位淘汰制”,所以對這個並不是特別瞭解。當然,雖然我們沒有實行末位淘汰制,但每學期期末把全區各個班的統考成績排名公佈,也讓老師壓力不小了。各行各業都有壓力,老師也是如此,這是很正常的現象。如果一所學校有極個別老師真的非常不負責任,如果不進行責罰警告,對那些認真負責的老師來說,就不公平。教育是個良心活,絕大部分老師都是摸著良心教書的。

但實行“末位淘汰制”,我卻並不贊成。末位如何確定,標準是什麼?如果以統考的平均分,以中考高考的升學率,以分數作為標準,我覺得並不合適,這會造成老師非常緊張,造成老師之間的關係非常緊張,甚至為了分數,逼迫老師去做一些非常功利的事情,比如說驅趕差生等等。我不否認分數的重要性,但若完全以一個分數平評價一個老師,這不妥。

那麼以老師綜合測評來確定“末位”?又是什麼標準呢?誰來進行評價,學校領導和中層幹部來評價老師嗎?如果一所學校遇到一位不公正的校長,那麼這事就麻煩了,會不會有老師因為與學校領導有矛盾而被推向“末位”?這都不好說。

有人說了,評價老師應當由家長和學生進行評價,聽起來,這似乎沒有錯。可是不同的老師面對的是不同的家長,而不是同一群家長,怎麼評價?實行“末位淘汰制”,不是想象那麼簡單。但我覺得若真有老師懶於教學,對他們進行督促,警示和懲罰,是有必要的。


途蟲的百味人生


所謂末尾淘汰就是說:哪怕全校老師都是優秀的、都是特級教師也得有一個下崗。或者全校老師都很差,但是也只能是一個人下崗。所以你覺得會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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