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寶媽赴美:美國簽證入境停留問題分析

美國十年簽證開放為大家的赴美旅程增加了便利,正當大家為此高興的時候,卻頻頻傳出持有效簽證,沒有違禁物品,也無違法記錄,卻被海關入境警告甚至立刻遣返的消息。更有網友大吐苦水稱自己父母在過去兩年持美國B1/B2簽證來美多次,但最近一次入境在海關遭警告,並被暫時扣留。

美寶媽赴美:美國簽證入境停留問題分析

為了到美國來照顧孫子,這位網友的父母通常是來美國四個月,之後返回一、兩個月,再入境美國住四個月。但海關卻通過電話向她發出警告稱,她的父母過去兩年留在美國的時間太長,不符合規定,這次讓他們過關,但不保證下次他們不會被遣返!

赴美不可太頻繁

這已經不是美國海關第一次發出”飛美頻率“的警告。早前,一名來自中國福州持十年旅遊簽證來美的60多歲婦女,曾在美國待了六個月,在期滿前返回中國,一個月後再度入境,沒想到被海關當場被拒入境遣返中國。

自十年美籤開放後,讓許多華人誤以為“可以把美國當成居住地”,隨意進出居留。專家建議,如果在美國單次停留時間達到最高六個月,下次最好相隔一段時間再入境,否則停留美國五個多月,回國不到三個月又飛美“觀光”,很容易被海關認為入境與簽證原因不吻合。

美寶媽赴美:美國簽證入境停留問題分析

父母赴美陪讀不可停留太久

近年來中國赴美留學的孩子越來越多,而且年齡越來越小,很多家長由於不放心孩子一個人在美國讀書,都會申請美國簽證赴美陪讀,由於美國的相關簽證政策規定父母是不可以申請陪讀簽證(F2),所以一般家長都會申請美國B1/B2簽證赴美,很多時候入境時會給6個月的停留時間,這個時候家長一般都會認為停留6個月時符合規定的,完全沒有問題。

但是在實際並非如此,這些年美寶媽遇到很多家長因為在美停留時間過長(例如:停留期在4個月、6個月、甚至更長達到11個月的)再次申請美籤或者入境被拒的情況。

美寶媽赴美:美國簽證入境停留問題分析

來美帶娃屬非法打工

對於許多華人家庭,祖父母到美國幫孩子照顧孫子“很正常”,可在美國這樣的事情就很少,大部分都是請保姆來照顧自己的孩子的。所以,如果入關回答海關官員來美目的是“來幫忙照顧孫子”,在美國人觀念是有薪酬算是工作,可能會被視為非法打工,從而導致拒絕入境。正確的做法就應該按照B2簽證的要求,回答來旅遊或者商務洽談的。

關於美國簽證最長停留時間規定

對於“最長停留時間6個月”的規定,也需要引起大家的重視。前段時間來自廣州的徐先生持有B1/B2旅遊簽證來美,可是去年曾兩度來美,總共停留時間將近八個月,顯然違反了移民局的規定,於是在他在此進入美國的時候被海關遣返。

許多旅遊觀光客入境美國時,海關給的時間是單次入境最多可以待滿六個月,但是這並不代表入境一次住滿六個月,出境幾天再重新入境就不會違反“逾期居留”的規定。

海關工作人員計算訪客在美停留日期並不是按照日曆年(Calender Year)來算,而是按照年度週期,即從訪客入境美國當天起向前推一年,如果訪客在這一年中在美停留時間超過六個月,再次入境時就有“逾期居留”的問題,被海關盤問甚至被送往“小黑屋”遣返的機率很大。

美寶媽赴美:美國簽證入境停留問題分析

美國入境官員的絕對權力

不是所有的美國B1/B2旅遊籤都是最長6個月的停留時間。你的停留時間最終由美國入境官員說了算!美國入境移民官對於入境人員的管理有絕對的權利,他們有權決定是否讓你進入美國,以及停留多久。

官員當場會蓋印戳,記錄下是否讓你進入美國及留到幾號或停留多久的時間,這個印戳就是可以合法留在美國多久的官方紀錄。即使你手握10年有效簽證,也有可能拒絕你入境;即使你有最長停留6個月的旅遊籤,也有可能只給你6天的停留時。因此入境前請一定要在確認一下這個印戳上的時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