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HR要我把工作辭了再去公司面試(不保證能通過),這樣的HR是否專業?

馬虎李


先說最重要的建議,

一定不要辭職!不要辭職!不要辭職!

不論這個HR 是出於什麼考慮,讓你先辭職再去面試,對你而言都是有害無益的。而且不論是什麼原因,楠哥認為這種HR 都是不合格的,有這種HR 的公司也不值得你去考慮。

楠哥之所以不建議裸辭,原因有三,

1、找工作需要機緣,時間無法把控

很多時候找工作就和找對象一樣,要看緣分。雖然市場上總有人在求職,也總有公司在招聘,但是真正能匹配上的並不多。一旦在你選擇裸辭的階段,市場上並沒有和你的需求特別匹配的職位,那你就可能面臨比較長的時間無法找到工作的情況,如果真是這樣,大部分人的心態多半會失衡,畢竟既沒有收入也沒有被人需要的感覺可不是誰都能忍受的;

2、裸辭會讓HR 對你產生疑慮

選擇裸辭,從你的角度看確實是理由非常充分,但是在你找下一份工作的時候,對方是否認可是一個大問題。如果對方不認可你說的理由,反而可能讓對方給你貼上團隊合作能力差、比較畏懼困難、難以承擔責任等不好的標籤,給自己的求職造成困難;

3、裸辭非常不利於拿到滿意的薪酬

如果你是在職的情況下找工作,在談薪酬的時候雙方基本處在平等位置,對方不能滿足你的要求,你大可以不要這個機會。可是一旦裸辭以後,你在談薪酬時就會非常被動,因為你是在沒有工作的情況下找工作,議價能力明顯變弱,主動權在對方。這時候想要爭取滿意的薪酬就會變得非常困難。

除了上述原因,裸辭以後五險一金斷繳帶來的隱性損失也是需要考慮的。

因此,不論從哪個方面看,聽從這個HR 的話,辭職後再去面試都是非常不可取的。


職場是個大江湖,不是能力強就可以平步青雲、一帆風順。這裡面的門道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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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哥說職場


看了你的描述之後,知道我是什麼感覺嗎?這個HR不是專業不專業的問題,而是人品問題,說白了就是太缺德。

一個人最重要的是什麼,就是道德!這是做人之本,也是立身之根。既然不能保證求職者通過面試,還要人家先辭職再面試,無論你有什麼理由,這都是缺少了做人最基本的善良和真誠。誰打工都不容易,哪能如此玩弄人家的飯碗。還有人煞有介事地論述該HR多麼專業,我就只能呵呵了。

遇到這樣的HR,千萬不要相信他的話,絕對不能辭職!如果先辭職,面試沒有通過,你找他討個說法有用嗎?人家一句話就把你噎的找不到北了。到時候,你雞也飛了,蛋也打了,腸子都會悔青了。

求職最重要的時候?待遇談判!先辭職,再面試,你感覺談待遇的時候還有籌碼嗎?那時你就是案板上的肉,別人想怎麼剁就怎麼剁。你想要一萬,人家只能出六千,愛幹不幹!光腳的不怕穿鞋的,人家是皇上不急,可你這太監則會急的要命。不幹,已經沒有退路,幹吧,只能任人宰割。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有這樣的HR,這樣的公司是不可信任的。企業招聘,打工者求職,說難聽點就像相親,哪有說“你先把婚離了,然後我才跟你見面,而且醜話說在前面,只是見面,我不保證能看得上你”。如果是這樣的情況,你會怎麼想?我估計十個人有九個會說“這就是典型的婚騙!”至於這個 HR出於何種目的,我不得而知。如果企業對求職者如此不負責任,跟騙子也差不了太多吧😄

如果你不是智商有問題,我相信你會有正確的判斷!這麼小兒科的問題,還來網上求計問策,你這職場怎麼混的!

一家之言,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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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那點事


我現在是獵頭,我曾經是個hr,做企業招聘工作八年,我來回答你這個問題,我就用比較直白的語言了。

第一,如果你的表述或是對這麼hr的理解沒錯的話!我覺得不只是hr專業不專業的問題,可以肯定的是,這位hr一定是不專業的,另外,我覺得這位hr的職業操守有問題,不管是站在什麼角度,給求職者這樣的建議,未免不夠妥當!

第二,這位hr什麼都保證不了,這個很正常,因為決定的權利不在他那裡,他當然不能保證,而且他又不用成單任何風險!但我們假設一種情況,你真的辭職去應聘了,應聘成功了,我初步覺得你在談薪酬等各方面一定會沒有主動權,如果在深入一點,我覺得這hr的套路太深了,讓你先辭職~再面試~面試成功~談心(主動權掌握在企業,因為你裸辭了)。

第三,對於你自己來說,這就是不應該考慮或是糾結的事,如果你本身就想裸辭或是覺得裸辭一段時間都沒有壓力,我覺得去試試也無妨,但如果現在的工作對你和重要或是你沒有裸辭的資本,那麼請你遠離這位hr。

而且在你以後的找工作也要注意了,我不能說這個hr是採用欺詐的手段,但我覺得會是比較坑人的手段!

很多時候我們都會說,站在的角度不同,考慮問題也不同,正所謂各為其主,但不管在什麼位置,我們還是要明白什麼事可以做,什麼事不可以做!

以上僅代表個人觀點!不能說我這個觀點是絕對正確的,但這麼多年的經驗會告訴你一個真實的情況,希望對大家的求職能夠有所幫助!


郝哥說職場


這個HR很有職業道德。從拒絕挖別人牆角這一點上看,這個公司應該比較重視人才穩定,並願意長期培養人才,應該是個不錯的公司。


日衝信息 黃


首先,我是個HR。

站在我的角度,這個HR對自己很專業。

如果他不能保證你通過面試,還要你辭了工作去面試。

那麼你辭掉工作是必要條件。也許這份工作就是要留給這樣已經辭職沒有工作的人。

非在職狀態,就跟要求大學學歷是一樣的,必須條件。

那HR這樣要求你,是很專業的。沒毛病。我也會這樣做。

但是站在你的角度。

你沒必要辭職。

首先我建議你騎驢找馬,面試完確認能上班之後,再去辭職也不遲。

你去找工作,如果說自己還在職,是很難找到的,請不要這麼誠實。

比如我見到一個找工作的面試者。

如果他說還在職。我會想。

1你在職還找什麼工作?

2你騎驢找馬會不會下一家也這樣?不穩定。

3你到崗時間要比一般已經離職的長,多久能到崗?

4你面試完,會不會離職還是個未知數,別浪費時間了。

所以HR能這麼說,關鍵在於你。

找工作不要說自己還在職。就沒這麼多事了。


二寶職場


首先回答,肯定是不專業的。

當然,這種情況也不是沒有,除非邀約你的競品公司,競爭對象,等等一些與貴公司有利益衝突的公司,而你剛好又是比較重要的角色。(核心技術成員,企業高管等)

那除上述之外,你的做法可以是

第二天告訴他已經辭職了,他讓你去面試,你可以輕聲一笑說:“我已經找到下家了。”


Fred帶你看奇葩


毫無疑問,不專業。

我做招聘最擔心的就是,我們最終面試審批或者體檢不通過,候選人已經辭職了的情況。

所以每次告知候選人進展情況,我都要強調,最終通過我會給你發offer,你拿到offer再提離職。

就這樣我還聽說我有一個同事被候選人快折騰慘了。

這個候選人之前好像面試過,但當時由於種種原因沒錄用。後來又重新面試,我們和他對接的同事是個新人,說了類似“審批應該可以通過,這次肯定沒問題”等這樣的話。

結果這個候選人也是倒黴,不知什麼原因又被領導咔嚓了。

這下可算被訛上了,天天微信騷擾,說我已經辭了工作了,你們怎麼這麼不誠信,要到處告我們去。

雖然最後問題應該是解決了,但是遇到一個這樣的就鬧心死了啊。

所以搞不懂為什麼這個HR要你辭職再去應聘,完全不專業好嗎。

你自己來說,千萬別辭,這家不合適應聘別家。


職場三原色


一個HR要我把工作辭了再去公司面試(不保證能通過),這樣的HR是否專業?

HR是否專業不知道,但你不應該盲目裸辭。

HR為什麼要你先辭職?

你應該問問HR為什麼要你先辭職,而不是先接受“我應該先辭職”這樣的暗示。

HR要你先辭職的意義是什麼?是這個崗位有特殊的要求?還是說他懷疑你從目前這家公司的辭職難度過大?

有些人由於和公司簽過一些培訓協議甚至競業協議,可能在離職的時候會遇到諸多的困難,如果是這樣的原因,HR也應該從專業的角度給出建議和判斷,而不是簡單粗暴的要求候選人離職。

如果只是一個普通的崗位,那麼HR要求你的先辭職我覺得就顯得很突兀,甚至不負責任

HR會不會因為你拒絕他而惱火?

如果是專業的HR,我相信你只要告訴他足夠的理由,他不至於惱火,因為HR面試候選人也是有成本的,沒有誰整天和人面試就是為了坑候選人,浪費自己的時間,HR也有業績指標的。

當然如果碰到是那種根本就是不專業的HR,或者之前被好幾個候選人放了鴿子,心態失衡,然後和你溝通下來之後發現你也沒有堅定的求職意願的時候,是有可能用這種方法來激一下候選人,看看候選人是不是真的想換工作跳槽的。

那麼針對這個問題,馬上離職依然不是一個好的解決方法。

  • 裸辭會損失金錢,甚至帶來失業的風險;

  • 如果HR已經懷疑你,那麼你迅速裸辭並不會打消疑慮,反而會讓他覺得候選人急不可耐;

  • 萬一這個HR本身就很不專業(有很大的可能),那麼你即使進了這家新公司也有可能是一場美麗的誤會;

正確的做法

如果HR懷疑你是否有足夠的意願跳槽,你應該打消他這方面的疑慮,儘量擺事實講道理而不是賭咒發誓;

如果HR擔心你辭職、入職會碰到困難,你應該問清楚他的顧慮,然後從自己公司這邊搞清楚答案,提供可選的方案給HR;

如果HR還是強硬的要求你必須先辭職,那還是當他神經病,然後拉黑吧。畢竟一個公司有這樣自私自利的HR,那肯定也不是什麼好公司。


談者無語


對於HR來說,他的任務是能夠快速的招到人,而且能夠快速投入工作,這個是出於他的利益考慮,但是作為應聘者,你有你的權利:

1,對於這樣的不合理要求,堅決不同意,同時也不會考慮去那家公司面試。


2,辭職又不能保證能夠進去那家公司,這個是很大的風險,作為求職者,沒必要冒險。

3,作為HR,這個明顯不專業,因為你不是唯一的選擇,雙方都是有選擇的權利。


總之,HR目的是招人,但也要有方法,不能擺出盛氣凌人的姿態,你不是唯一的選擇,雙方都有權利選擇。


曦軒源


公司有足夠的吸引力就答應,沒有就拒絕。至於HR此舉出於什麼目的,專不專業,這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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