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清风网载文《云浮市: 出台三年行动方案 剑指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 》

近日,云浮市出台《云浮市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在未来三年,该市将聚焦基层正风反腐8大领域,通过6大机制,更加精准遏制和治理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

该《方案》紧跟省委部署,明确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行政执法领域“为官不为”问题、公共服务行业“吃拿卡要”问题、村(居)“两委”换届中的拉票贿选等问题和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等8大领域。

《方案》结合云浮实际,进一步细化各领域惩治内容,如在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上,针对全市105条省定贫困村,提出要紧盯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脱贫攻坚责任不落实、政策措施不落地、工作作风不扎实等四个方面;在惩治行政执法领域“为官不为”上,提出要重点惩治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抢建抢种和损坏生态环境等行为监管不力、失职失责以及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情况整改落实不及时、不彻底等问题,等等。

为更好积聚正风反腐新动能、推动8大领域问题的治理落地见效,该市纪委监委制定了《市纪委监委机关贯彻落实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的工作机制和责任分工》,建立组织领导、问题发现、台账管理、直查和督办、约谈提醒、通报曝光等6大工作机制,并确定了2个重点整治地区和15个重点整治单位,以期通过三年不懈努力,实现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全面遏制,农村政治生态更加清朗,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提升,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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