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識人」還須精準「用人」

精準“識人”還須精準“用人”

相傳以前,滿面笑容的彌勒佛和黑口黑臉的韋陀並不在同一個廟裡。彌勒佛熱情快樂,所以來人不少,但他什麼都不在乎,沒有好好的管理賬務。而韋陀雖然管賬是一把好手,但陰著個臉,太過嚴肅,搞得最後香火斷絕。佛祖在查香火時發現了這個問題,就將他們倆放在同一個廟裡,由彌勒佛負責公關,笑迎八方客,於是香火大旺;而韋陀鐵面無私,錙珠必較,則讓他負責財務,嚴格把關。在兩人的分工合作中,廟裡一派欣欣向榮。

論本事,彌勒和韋陀都是“人才”,不管熱情快樂還是錙銖必較,兩種個性都無所謂對錯。“金無足赤,人無完人”,無論是誰,優點與缺點都是並存的。所以,對於一個人來說,要想在辦事過程中面面俱到,把一個團隊的事情弄得井井有條,是不太可能的。而作為一個團隊來講,由於工作的多樣性、複雜性,就需要團隊成員有效合作,取長補短,才能達到最佳效果。在信息化時代的今天,各級各部門在人才選撥上,更需要精準“識人”和精準“用人”。只有“識”準了人,幹起工作才勁頭大,效率高;只有“用”準了人,集體的力量的才大,作用的發揮才好。

精準“識人”,做到人盡其才。“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特長、愛好。然而,我們有的領導幹部,在“識人”這一關上很不在意,反正就是按照單位人數和工作總量的比例,“攤”下去就是了。有人提出“不擅長”之類的意見,就官僚主義十足:“一切服從組織安排,不擅長慢慢學嘛!”這貌似正確的理論,其實埋沒了幾多的人才。一句“組織安排”似乎站位很高,但實際卻成為一些領導幹部工作不深入,辦事不負責的藉口。因為他嘴裡所言的“組織”,僅僅是其個人意見而已。曾有一位體育專業的教師朋友談到,他擅長的就是體育,語文知識是相對的“短板”,但學校偏安排他任初中語文教學。他說,一年下來,自己弄得苦不堪言,但教學效果還遠不如人。如此“識人”,讓“專攻”發揮不出作用,人不能“盡其才”,事業的發展也就大打折扣了。

精準“用人”,形成最佳組合。在一個團隊中,怎樣合理安排“分工”,確實是一門學問。當然,如果要求盡善盡美,那是不現實的。但領導幹部越有識人用人的意識和本事,團隊組合的效果肯定更佳。君不見,特別是在演藝界,那些成功的“組合”們,在人員的搭配上是非常講究的。在當前的扶貧工作中,我們最基層的扶貧隊伍就是“大學生村官”“第一書記”“村兩委”一班人,在工作的分工上,就應當盡力做到“人盡其才”。比如,有人擅長民事“調解”,就主要安排他負責搞協調;有人擅長搞“招商”,就讓他負責“引資”……如果不考慮具體問題,就像前面故事中那樣,如果讓彌勒來負責賬務,讓韋陀來負責攻關,結果恐怕就只有是廟破人離了。當然,一個團隊裡的各種分工絕不是孤立的,而是應當通力合作,才能取長補短,只是每個人的工作重心有區別而已。

總之,精準“識人”是精準“用人”的前提;精準“用人”是精準“識人”的目的。人各有長,在用人大師的眼裡,沒有廢人,關鍵看如何運用。當前,各地對人才的招攬和使用可謂“百舸爭流”;各路“人才”也懷揣美麗的夢想奔赴各地。因此,用人單位一定要學習佛祖的“識人”“用人”之道,讓各“專業”領域的人員最精,“彌勒”攻關,“韋陀”管賬,讓整個團隊的搭配最佳,迸發出最強的前進力量;而作為被選拔的“人才”們,也要充分認識到自己究竟是“彌勒”還是“韋陀”,從而選擇最適合的崗位,發揮出自己最大的作用。(文/何竹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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