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主城区47所幼儿园将“华丽转身” 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将解决!

按照衡水市主城区住宅区配建幼儿园工作进展,今年秋季开学起,主城区将陆续有一批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投入使用,收费标准也将按照公办幼儿园以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相应进行调整,切实解决主城区幼儿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政府统筹管理

47所配建幼儿园将“华丽转身”

衡水市主城区共有47所住宅小区涉及到配建幼儿园的统筹管理工作,其中桃城区29所、高新区17所、滨湖新区1所。目前,桃城区已有22 所幼儿园与区教育局签订了《承诺书》,其中恒丰理想城配建幼儿园已确定办公办园(即桃城区第七幼儿园);10 所已确定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1 所刚刚建成的,桃城区将根据配套幼儿园建筑面积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其他7 所在建,待建成后再移交。衡水高新区已有6 所幼儿园与高新区社发局签订《衡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主城区住宅区原有配套幼儿园统筹管理使用权移交协议》,全部兴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7 所在建;4 所已规划,尚未建设。滨湖新区1 所在建,12 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将正式移交滨湖新区管委会。

由衡水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桃城区第七幼儿园,目前已进入装修扫尾阶段,即将正式开园。“政府对住宅区配建幼儿园进行统筹管理,实际上是三方获益的。作为政府,这是一项民心工程,让所有家庭都能享受到价格低廉且优质的教育;作为家长,能让自己的孩子就近入学;作为房地产公司,为业主服务也有了一个大提升。”恒丰公司执行董事陈翔谈到移交工作时说。

“这里建起公办幼儿园,对我们小区居民来说真是太方便了!”恒丰理想城业主万先生告诉记者,今年他儿子该上幼儿园了,之前一直在为报哪所幼儿园发愁。“这下可好了!就在家门口,又便捷又实惠,还是公办,师资力量也有保障,对我们来说真是件大好事儿!”

衡水主城区47所幼儿园将“华丽转身” 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将解决!

加大财政投入

幼儿园收费标准将相应下调

为切实解决市区学前教育资源紧张问题,规范住宅区配套建设幼儿园的管理使用,今年上半年,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对主城区2010年11月21日以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住宅项目原有配套建设幼儿园,全部交由政府统筹管理,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18年6月10日以后新建住宅小区,要按照规划要求全部配套建设幼儿园,建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辖区政府(管委会)。

据介绍,市政府在对住宅区配建幼儿园进行统筹管理的同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通过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采取减免房租、给予幼儿补贴等方式,使入园收费大大降低。其中,桃城区之前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为每月600至1680元不等,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后,拟定月收费标准为一类园880元、二类园620元、三类园450元;高新区之前民办幼儿园月收费标准为800至1100元不等,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后,拟定月收费标准为二类园63元、三类园580元。

如桃城区某幼儿园,之前每月每生收费1600元,变为普惠幼儿园后,每月每生收费880元,政府再给每个孩子补助一部分费用。

三种办园模式

切实盘活学前教育资源

为确保配建幼儿园统筹管理工作既平稳有序、依法依规,又实现改革创新和务实奋进,衡水市依据国家、省相关政策文件,参照外地经验,结合衡水实际,科学、严谨、认真地研究制定了《衡水市关于对主城区住宅区原有配套幼儿园统筹管理使用的意见》和《衡水市主城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通过“划定时间节点、确立移交方式、明确办园模式、确定责任主体”四项举措,大力实施主城区小区配建幼儿园政府统筹管理和配套幼儿园建设。

在办园模式上,衡水市通过辖区政府出资回购、辖区政府与办园方联办幼儿园、降低收费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三种方式,对辖区的现有配套幼儿园分类制定不同的统筹管理策略,进一步增强了工作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盘活主城区学前教育资源,确保按时保质推进工作开展,让改革成果真正惠及全体市民。 投资6.23亿

新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27所

记者了解到,为解决市区中小学及幼儿园班容量大的问题,衡水市计划利用3年多的时间,在市区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27所,预计总投资6.23亿元。其中,新建桃城区第四幼儿园、桃城区第七幼儿园、高新区第三幼儿园、冀州区第二幼儿园总投资5080万元,建成后市区增容教学班52个,增加学位1560个。

为确保任务按时完成,在建设资金上将不再单纯依靠县级政府投入,实行“以区为主、市级适当补助”的机制,桃城区、冀州区、高新区、滨湖新区建设项目由市级财政补助1/3的额度。

同时,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2018年,桃城区新招聘中小学教师160人,高新区新招聘教师150人,秋季新学期开学正式上岗,极大缓解了教师人员不足的问题。

下一步,为进一步推动配建幼儿园统筹管理使用工作,衡水市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符合举办公办幼儿园条件的将尽量举办公办幼儿园,高新区也将举办一所公办幼儿园。回收后的幼儿园将同步完成教师招聘等工作,确保秋季开学后投用一批,切实解决主城区“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对于尚未建成的幼儿园,将本着建成一个、接收一个、装备一个、举办一个的原则,做到应收尽收、收之尽用。

此外,市教育局将尽快出台全市幼儿园规范管理的相关办法,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的运营、收费、管理进行规范。近期,由市教育局牵头,将在城区开展联合整治“黑园”统一行动,对于符合设点布局标准、基本具备办园条件的,督促其认真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办园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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