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委组织部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 记者 何一航

巡视整改是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体现对党忠诚的“试金石”。

巡视意见反馈后,市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江波要求全市组织系统按照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结合郴州市组织工作实际,主动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实从紧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推动巡视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截至目前,涉及组织部门牵头或配合整改的37项问题,包括中央巡视反馈意见2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9项、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16项、巡察专项反馈意见5项、意识形态检查反馈意见5项,已经完成整改的32项,完成率为86.5%,其他5项问题整改正在有序推进,预计在9月10日前可以全部完成。

加强组织领导

压实整改责任

中央、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江波立即主持召开市委组织部部务会,对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迅速成立组织人事领域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对每项具体问题逐一明确了整改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科室)。

江波要求各责任单位(科室)要盯住问题不放过、扫清盲区不漏过,对所有问题建立台账,确保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同时,对涉及组织人事领域的整改任务进行了具体交办,下发了整改任务交办函,层层压实了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责任第一时间传导到位。

对于巡视反馈意见中的共性问题,市委组织部通过交办函形式及时向相关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进行了反馈,组织各地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整改向纵深推进。

抓实方案制定

制定整改方案

按照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要求,市委组织部各牵头责任领导不推诿、不懈怠,自觉承担巡视整改责任,迅速组织相关科室和部门负责同志结合自身职能,逐条分析反馈意见,制定整改初步措施,并就问题整改的政策依据和初步措施向省委组织部进行衔接汇报,确保每条整改措施都得到省委组织部认可、都能解决实际问题、都能落地。

在此基础上,市委组织部形成了《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郴州市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初稿)。为确保整改措施切实可行和依规到位。7月18日,江波带领市委组织部以及桂东县、汝城县组织部门相关负责同志,赴省委组织部进行了专题汇报。7月19日,郴州市的省委巡视整改任务集中交办会召开后,江波要求各责任单位(科室)按照“务实管用、彻底到位、举一反三”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先前制定的整改措施,并在7月20日再次组织召开市委组织部部务会,对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等逐项逐条进行了审议,对巡视整改工作作了进一步的细化、量化和具体化,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巡视整改要求、制定了巡视整改路线图、列出了巡视整改时间表。

加强调度督导

推进整改落实

为确保问题整改清零见底,市委组织部明确了巡视整改“一周一调度”要求,坚持每周五调度巡视整改进度情况。

针对具体问题整改,市委组织部各牵头部领导主动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组织相关科室和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专题研究,指导各地各单位倒排工期,对症下药、分类处置。江波更是高度重视,多次调度巡视整改工作,研究、解决相关具体问题。

对于下一步巡视整改工作,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李罗丝表示,巡视不是目的,整改也没有休止符,组织部门作为巡视整改的牵头部门之一,理应要求更严、标准更高。下一步,市委组织部将增强政治自觉,绷紧整改之弦不放松;突出政治担当,确保问题整改清零见底;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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