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法院涉公职被执行人失信曝光台」失信被执行人张德光!欢迎大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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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院:获嘉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张德光

身份证号:4107241959****0015

家庭地址:获嘉县城区红旗路20号院16号

工作单位:获嘉县药监局

执行内容:原告河南获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被告张德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获嘉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豫0724民初203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张德光向原告偿还借款13.1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张德光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河南获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获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嘉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张德光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获嘉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张德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获嘉县人民法院举报。

(获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73-4527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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