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事生非持刀伤人,涉嫌寻衅滋事被逮捕

“闲”来无事寻衅滋事遭逮捕

男子吕某在桂林象山区某小区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致邻居陈某、全某某、吴某某三人轻微伤。近日,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吕某批准逮捕。

男子无事生非持刀伤人,涉嫌寻衅滋事被逮捕

无事生非惹事端

经查明,吕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现年41岁的犯罪嫌疑人吕某至今无业,为此吕某觉得很是郁闷,便常常“借酒消愁”。2018年4月某日,外出回家浑身酒气的吕某途径楼下单车棚旁时,遇到陈某、全某某夫妇在单车棚停放电动车,就因为与陈某对视了一眼,吕某便借着酒劲将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拿出,将毫无防备的陈某刺伤,后又持刀将准备报警的全某某刺伤。吕某随即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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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事生非持刀伤人,涉嫌寻衅滋事被逮捕

再惹是非乱伤人

同年7月某日,吕某正准备外出散心,刚走到楼下,便见到之前与之发生过口角的吴某某及其女友刘某在车库前停车,吕某便想给吴某某点“颜色”看看,遂返回家中拿了一把水果刀后下楼迅速冲到吴某某身前,持刀架着吴某某的脖子处并用言语进行辱骂、恐吓,吴某某在反抗的过程中被割伤左脸、右手指等部位。后吕某被一旁的刘某制止后逃离现场。经鉴定,陈某、全某某、吴某某三人的人体损伤程度均构成轻微伤。

检察官分析

犯罪嫌疑人吕某第一起作案系发泄情绪,无事生非;第二起作案系因日常生活中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其行为均符合“寻衅滋事”构成要件。同时,吕某随意殴打他人共造成三人轻微伤的后果,属于“情节恶劣”情节。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人生没有捷径可走,只有踏实肯干才有出路,与其哀己不幸,不如寻路努力。美好的生活从来都是自己创造的。

良好健康的社会氛围需要大家共同营造,万不该心胸狭窄惹事端。难道闹事之后受到法律惩处,会变得更快乐吗?

男子无事生非持刀伤人,涉嫌寻衅滋事被逮捕

审核:万玲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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