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暴力讨债 昔日债主锒铛入狱

「以案说法」暴力讨债 昔日债主锒铛入狱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如果你用错了方法,事情可能没那么简单……

「以案说法」暴力讨债 昔日债主锒铛入狱

案 情

「以案说法」暴力讨债 昔日债主锒铛入狱

2018年3月30日,黄某在提供担保人及一辆起亚轿车作为担保后,向刘某借款15000元。借款到期后刘某多次联系黄某及担保人还钱未果,黄某更是避而不见。2018年5月19日晚,刘某在萍乡市安源区某网吧发现黄某后,电话邀集李某,要其带匕首并叫人过来。23时许,李某携带匕首与刘某强行将黄某带出网吧上了刘某轿车。二人用手铐将黄某铐在车后座窗户塑料握手上,黄某反抗即遭殴打。次日0时20分许,刘某等人将黄某带至一铁棚对黄某进行殴打,索要债务。刘某在翻看黄某手机时,发现有一辆蓝色标致小车,便要黄某说出该小车位置。凌晨3时30分许,刘某、李某等人驾车将黄某小车开走。2018年5月30日15时许,刘某、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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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李某为索取债务,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情节等因素,法院分别判处刘某、李某拘役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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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会遇到欠债不还的情况,债权人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得采用过激或者非法手段强行讨债,否则可能会触犯法律,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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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稿:汤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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