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有一位“老赖”出事了:
被执行人曹杰(化名)被判决后未履行还款义务,在消失3年后偶遇债主,为求脱身在翻窗过程中坠楼身亡。
“老赖”死后,其家属认为:债权人讨债限制了死者的人身自由并导致其坠亡,遂诉至法院要求索赔。
案件回顾
人物关系
陈某、吴某:本案债权人
因偶遇多年逃避债务的债务人,与其到附近的派出所协商处理。
曹杰(化名):此案件的被执行人,
为求脱身从洗手间翻窗而出,过程中坠楼身亡。
案发经过
陈某偶然在KTV遇见消失已久的债务人曹杰,于是赶紧上前要求还款。之后双方到附近的派出所协商。商定等到天亮后,一起到区法院作进一步处理。
为防止曹杰“金蝉脱壳”,吴某等人对其紧紧跟随,并在卫生间外的走廊里守候。
凌晨5点,曹杰第三次借口上厕所,尝试通过卫生间窗户脱离“险境”,却在翻窗过程中不慎坠楼。
久不见曹杰出来,等候在外的吴某二人进入卫生间,几经寻找,在卫生间窗外楼下的马路上发现了一动不动的曹杰。而后通知民警联系了医护人员,但曹杰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
对这件事网友们基本都是支持债权人,谴责“老赖”是 赖账不成反送命 。
大家也都纷纷提出疑问:
这算不算是催收致对方死亡?债权人要不要负责?
判决结果 —— 债权人无需承担责任
渝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李某的讨债行为属于合理限度的私力救济,不存在侵害行为,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判决驳回了曹杰家属全部诉讼请求。
相关拓展:私力救济:指权利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靠自身的实力,通过实施自卫行为或者自助行为来救济自己被侵害的民事权利。
该案承办法官、渝北区法院民一庭审判员刘长军介绍:本案中,曹杰在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毫无主动偿还债务的意愿和行为。事发当晚,法院和公安机关均无法即时解决债务纠纷,如果陈某此时不拉住曹杰,债权的实现很可能将再次陷入无尽等待。
陈某、吴某、李某等人拉住曹杰胳膊要求还款以及全程跟随守候等行为,目的是为了确保天亮后共同到法院解决债务问题,并不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他们的行为属于私力救济,且没有超过合理的限度,双方也没有发生肢体冲突,曹杰全程都可以自由活动和收发手机短信,故债权人一方均不存在侵权行为。
债务人死亡后,还要还钱吗?
此次的新闻,也引出了一个问题:若是债务人死亡,还要履行职责吗?
答案是肯定的!
我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中,明确了一点,就是: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
债权人要追讨债务,首先看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
一般公民死亡后,从其遗产来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 若遗产有人继承,其债务由他的继承人承担;
- 若无继承人或放弃继承的,遗产应当首先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如有剩余才归国家所有。
即:遗产需先偿还债务
老赖查询 — 总结
还债和生命,孰轻孰重一眼就能看出。
而“老赖”却为了不还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真的值得吗?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的事 。而如今却演变成,站着借钱,跪着要钱……
着实令人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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