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選擇海外信託前,你至少需要知道這些

在選擇海外信託前,你至少需要知道這些

隨著全球資產配置的展開,越來越多的金融機構和高淨值人士開始紛紛佈局海外市場。其中海外信託被高淨值人士廣泛使用,成為其進行財富保全和傳承的重要方式之一。

那為什麼海外信託、尤其是海外家族信託能夠備受高淨值人士青睞,它是萬無一失的嗎?

海外信託的一般結構

海外信託,顧名思義,是相對於國內信託而言的,是受到外國法律監管的信託。委託人通過信託公司,將其境內資產轉移至信託公司控股的海外公司作為信託資產,並設計信託結構,指定受益人。信託關係成立後,信託公司按委託人意願,日常運作及執行信託資產管理/處置/分配。

在選擇海外信託前,你至少需要知道這些

此外,可設監察人對信託公司進行監督;委託人可以指定本人或其他人士擔任董事,負責海外控股公司的日常運作及執行重大決策;委託人可以指定本人或其他人士作為專業顧問,負責對信託資產的投資/處置。

海外信託擁有諸多優勢

相比與國內信託,以海外家族信託為代表的海外信託歷史發展更為悠久、且配套法律更加完善,期間針對信託財產的司法判例、民事信託法等都非常成熟。有以下顯著優點:

  • 財富隔離作用

信託資產一旦成立,就成為一筆獨立運作的資產,它能規避債務關係風險,因為不會被抵債;

它能規避法律訴訟糾紛風險,因為不會被查封凍結;它能規避情感風險,因為不會被分割

就拿富豪們經常會面對的“天價離婚”來說,傳媒大亨默多克大概是最為典型的例子之一。默多克在與第二任妻子安娜離婚時,支付了高達17億的分手費並對遺產分割做出保證。但再度與鄧文迪離婚時,鄧文迪只獲得了兩三處房產,其子女也得不到家族公司的投票權。這其中的區別就在於默多克後來通過設立信託的方式成功隔離了自己的資產,並詳盡約定了家族基金所持有股份的投票權和收益權繼承規則。

  • 傳承規劃作用

在家族信託的設計架構中,家族企業股權作為信託財產全部被鎖定。作為個體,家庭成員是無法處置屬於自己的那部分股權的,只能作為受益人享有信託收益。這間接保證了家族企業股權的整體性和穩定性。

而且可以針對可能出現的問題對受益人的受益權進行框定:比如通過“禁止受益人轉讓、授予或者處理信託財產”的條款,或是依據父母對子女的期望設立撥放財產的條件,來避免“敗家子”。

  • 避稅作用

大陸目前暫未推出遺產稅和房產稅,但是相關稅制落地的呼聲高漲,去年年底,中國社科院《經濟藍皮書》再次呼籲徵收遺產稅與房產稅。一旦相關稅制出臺必定會影響高淨值群體的財富傳承。

畢竟有前車之鑑:曾經的臺塑集團創始人王永慶去世時留下的600億元遺產,家族最終是交了119億元遺產稅才將遺產分配塵埃落定。

而海外信託能夠通過架構設計起到稅務籌劃作用,但缺少配套法律和信託架構的國內信託就很難做到。

  • 高度的隱私保護

為了避免紛爭及安全起見,比如非婚生子等可以避免與其他家庭成員對簿公堂,也不用將自己的生活曝光在媒體或社會大眾面前,因此高淨值人士通常不願透露自己的信託計劃。

海外允許信託公司不向任何機構、組織、個人披露信託財產;但在國內,如果司法需要,受託人必須配合公開相關信託計劃,這一點更使財產保密功能大打折扣。

海外信託存在的風險

由於境外理財的風險因素更加複雜,故即使海外信託有諸多優勢,也不能因此掩蓋其中的風險:

  • 成本高

海外信託資金規模起點較高、設立費用及後續每年的管理成本也很高。

此外,時間成本也很高,信託下的資產運營、管理、處置等行為往往需要受託人參與其中,相比個人持有資產來說,會增加部分操作流程和手續。例如:股權信託設立流程,因涉及企業重組,流程較為複雜。信託不是靜態的,是動態管理的,需要定期(如每年)進行復核,特定情況發生時,還需要修訂和補充。

  • 匯率風險

信託設立在海外,由於人民幣和外幣之間的匯率波動,需投資者自行承擔外幣匯兌風險。匯率風險的控制失當可能使投資收益被侵蝕。

  • 道德風險

信託以信任為基礎,信託公司應忠實於委託人與受益人,如果信託公司利用信託財產謀取自己的私利,或有掩蓋風險、抽逃資本金等不道德、不法行為,會給投資者帶來直接損失。

  • 管理風險

如果在實際的投資操作中,出現操作失誤或者經營不利就會產生風險。有的公司一味地盲目追求高收益,風控措施又沒有做好,那麼就有可能造成實際收益低於成本。

  • 法律風險

因為國外的法律與國內差別很大,政府法律政策的變化,有促使信託資產出現直接或間接的損失的可能性。且如果出現法律糾紛,跨境處理會給投資者帶來很多麻煩。

  • 政治風險

如果發生戰爭或政治動盪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會使信託資產遭遇損失。


遠的有肯尼迪家族、洛克菲勒家族、梅隆家族、羅斯柴爾德家族、喬布斯;近的有李嘉誠、SOHO中國潘石屹和張欣夫婦、龍湖地產吳亞軍,這些高淨值人士的選擇足以說明通過信託來實現財富保全和傳承的可行性。

但海外信託並非絕對“安全港”與“隔離島”,也有曾被判無效的案例。因此高淨值人士在設立海外信託之前,還是要關注信託公司的品牌和實力考察投研團隊的能力和水平,熟悉架構特點,知曉相關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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