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欲見網友 反順走他人汽車

淄博新聞網訊 (記者張麗 通訊員高文真)抱著約會女網友的目的從菏澤跑到高青,卻在山窮水盡之後開始在高青縣尋找未上鎖的出租屋盜竊屋內物品。日前,居住在高青縣某大街出租屋內的陳某報警稱,自己停放在樓下的一輛汽車被盜,朋友的一部手機也同時被盜,被盜物品價值共計6萬餘元。

據悉,3月6日,陳某的朋友王某來其出租屋內小住,因其次日一早要趕車去外地打工,所以早早就睡了。當晚,陳某外出上網,次日凌晨四點才回住處。聽到陳某回來了,睡得迷迷糊糊的王某摸索桌邊的手機想看看時間,卻怎麼也找不到手機了。無奈,王某起身讓陳某陪自己一起找手機。陳某給王某的手機反覆打了幾個電話,發現王某手機已關機。這時,陳某發現自己桌上的汽車鑰匙也不見了,下樓一看汽車竟然不翼而飛了,這才慌忙報了警。

正當刑偵大隊民警繼續瞭解情況時,陳某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陳某說自己在4s店買車時,店員給車上裝了GPS定位,自己手機上是可以看到車的行駛路線的。民警通過定位發現,陳某的車此時停在肥城火車站附近,斷定嫌疑人可能在其附近旅館或車上休息。掌握線索後,民警立即聯繫當地派出所,並趕赴肥城。3月7日上午8時,犯罪嫌疑人史某已被肥城當地警方抓捕歸案。11時,刑偵大隊民警到達肥城,並將史某帶回。

史某很快承認了自己在陳某居住的出租屋內盜竊手機及汽車的犯罪事實,並稱自己原本想把車開回菏澤家中。那麼史某怎麼會千里迢迢的來到高青作案了呢?

原來,史某家中母親重病,父親長期在外打工,對史某疏於管理,史某曾因盜竊兩次被刑拘。被釋放後,整日遊手好閒的史某在網上認識了一名女網友,網友自稱是高青人,想約史某見面。22歲的史某還沒談過戀愛,自然不想錯過約會的機會。1月5日,史某拿了家中7000元錢,來到高青見網友。可無論怎麼約,女網友都只是先答應,到了約定日期又以各種理由推脫。女網友越是不肯見面,史某越是不甘心,便在高青一直等待女網友的出現,連過年都沒有回家。直到2月20日,史某將所帶現金全部花光,又覺得這樣回家很丟臉。於是,史某開始在一些沒有上鎖的出租屋內偷些吃的,晚上在無人居住的即將拆遷的小樓內休息。

3月6日這天晚上,史某餓得兩眼發昏,看到斜對面的出租屋內亮著燈,就想趁著屋內人睡著後,去偷點東西吃。萬萬沒想到,雖然沒有偷到吃的,卻撈到了比吃的還讓他眼饞的手機和汽車。昨日,記者瞭解到,目前警方已提請檢察院批准逮捕史某。

警方提示:市民晚上睡覺前,要先檢查門窗是否關緊鎖好,手機和錢包等財物是否保管好,不應將貴重物品隨意放在客廳等顯眼處。另外,住戶在出門時,一定要將房門鎖好,以免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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