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双服进行时:住房制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十九大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体定位和省、市、县2018年“双创双服”活动总体部署,结合我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2018年住房制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市委九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体定位,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县人民住有所居,居民利益得到切实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为把我县建设成经济强县、美丽临城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一是解决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不平衡问题。二是提升公租房保障水平。三是解决棚户区居民居住环境脏、乱、差和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问题。四是解决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短缺问题,防范控制棚改融资中的金融风险。

(三)年度目标

1.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启动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建设。

2.出台我县公租房补贴政策。棚改项目年内货币化安置220套。

3.切实防范住房公积金风险,确保规范运作,保障资金安全完整。

二、重点任务和分工

(一)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部署要求,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一是深入摸底调研,县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摸清我县人口流动情况。二是启动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建设,提供便捷规范的交易服务。三是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四是强化政策支持力度,加大租赁住房供应。五是加强住房租赁监管,规范住房租赁行为。(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二)全力做好公租房工作

一是出台我县公租房租赁补贴政策,保障方式由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二是进一步完善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三是进一步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降低准入门槛,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军人纳入保障范围,在有房源的情况下,优先解决。四是进一步完善公租房运营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县住建局牵头,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三)扎实推进新一轮棚改工作

认真落实国务院确定的2018—2020年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的三年计划,把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2018年、2019年重点攻坚,2020年扫尾”原则推进棚户区改造,2018年完成棚改货币化开工220套任务。(县住建局牵头,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四)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继续推进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方便职工自助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有效提升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研究探索共有产权住房

积极探索共有产权住房,待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后,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多渠道解决群众住房问题。(县住建局牵头,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三、进度安排

(一)调研认证阶段(2018年1月—3月)。围绕2018年棚改任务,全面开展启动棚改项目征收、前期手续办理等工作。对县城区住房租赁市场进行摸底调查和调研论证。

(二)推动阶段(2018年4月—6月)。6月底前,确定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建设方案;棚改开工率达到50%以上。

(三)重点推进阶段(2018年7月—11月)。出台我县租赁补贴政策。

(四)经验总结阶段(2018年12月)。对住房保障工作,接受市政府对我县棚户区改造开工和公租房分配责任目标的考核。

密切注意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待国家和省市出台相关政策后,县住建局牵头及时制定我县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多渠道解决群众住房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住建局对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总牵头,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推进,县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定期协调调度。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每月向牵头部门报告工作进度及遇到的困难,必要时提请县领导予以协调解决。

(三)引入智力支持。加强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联系,凝聚智力优势,汇集智力支持,发挥团体作用,为制定政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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