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非法集資小知識!千萬不要被高額回報蒙蔽了雙眼

1、非法集資的基本特徵

非法集資行為需同時具備非法性、公開性、利誘性、社會性四個特徵要件,具體為:一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二是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三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四是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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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法集資的常見手段

一是承諾高額回報。不法分子編造“天上掉餡餅”“一夜成富翁”的神話,許諾投資者高額回報。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集資,非法集資人在集資初期往往按時足額兌現承諾本息,待集資達到一定規模後,便秘密轉移資金或攜款潛逃,使集資參與人遭受經濟損失。

二是編造虛假項目。不法分子大多通過註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打著響應國家產業政策、開展創業創新等幌子,編造各種虛假項目,有的甚至組織免費旅遊、考察等,騙取社會公眾信任。

三是以虛假宣傳造勢。不法分子在宣傳上往往一擲千金,聘請明星代言、名人站臺,在各大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發佈廣告、在著名報刊上刊登專訪文章、僱人廣為散發宣傳單、進行社會捐贈等方式,製造虛假聲勢。

四是利用親情誘騙。有些類傳銷非法集資的參與人,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業績,不惜利用親情、地緣關係,編造自己獲得高額回報的謊言,拉攏親朋、同學或鄰居加入,使參與人員迅速蔓延,集資規模不斷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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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何判斷某行為是否屬於非法集資

合法的民間個人借貸僅限於個人或單位將自有資金出借給特定個人,目的是幫助解決借入人一時的生產、生活需要,出借人為此獲取一定利息回報,不將之作為經常性牟利手段。若是個人或單位向社會不特定人群,以民間借貸名義借入資金,則可能涉嫌非法集資。結合當前實務,一般可通過以下幾點辨別非法集資:

一是對照銀行貸款利率和普通金融產品,回報率是否過高,多數情況下明顯偏高的投資回報很可能就是投資陷阱。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中明確規定,超過國家規定貸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護,可作為判斷回報是否過高的參考,假如,目前銀行一年期的貸款利率是5%,那麼4倍就是20%,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天上不會掉餡餅,高收益和高風險是並存的,犯罪分子的目的就是騙取錢財。超高利潤投資回報分配不可能維持太久,如果承諾高回報,並在短時間內能夠迅速聚集財富,這其中必有詐騙行為。

二是通過政府網站、工商稅務及金融監管等機關查詢相關企業主體資格是否合法,如是否經過法定註冊和辦理了稅務登記等,如果主體身份不合法、不真實,則有欺詐嫌疑。又如是否具備發行、銷售股票、出售金融產品以及開展存貸款業務的主體資格,如果未經相關監管機關批准,就不具備開展相關業務資格,就涉嫌非法集資。

三是一般來說,規模較大的非法集資活動都會通過媒體進行宣傳、造勢,增強社會影響力,具有非常大的欺騙性,遇到這種情況,建議可通過媒體和互聯網資源,搜索查詢相關企業違法犯罪記錄,防止不法分子異地重犯。

四是對親朋好友低風險、高回報的投資建議和反覆勸說,要多與懂行的朋友和專業人士仔細商量、審慎決策,防止成為其發展下線的目標。

五是如果實在無法判斷是否是非法集資,除上面談到的應當提高警惕,儘量避免上當受騙外,社會公眾可以向司法部門或各行業主監管部門進行諮詢,待了解詳情後再做決定。切不可抱有僥倖心理,盲目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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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會公眾應如何防範非法集資

廣大公眾應提高認識,主動學習和掌握必要的法律法規和金融常識,樹立風險防範意識,面對手段多樣的非法集資,一定要增強法律意識、風險意識,端正心態、理性思考和分析,要懂得“天上不會掉餡餅”、“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的道理,自覺抵制、遠離非法集資,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一夜暴富的所謂投資項目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同時鼓勵群眾發現涉嫌非法集資活動的組織後及時向公安機關及行業主管部門反映情況,防止更多的群眾上當受騙。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有群眾發現非法集資活動或者已經因非法集資活動造成損失,可以採取兩種途徑舉報。一是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二是向各行業監管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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