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一女子清理丈夫遗物发现21年前的借条,你认为钱能要回来吗?

JOJO悠


事件经过

1997年,当时李叔叔的一个朋友向他借款30000元,李叔叔将钱借给了对方,并且出具了借条一张,约定了利息,但是没有约定还款期限。

这钱一借就是20年,李叔叔在2017年去世,去世前,对于这笔借出去的款项,李叔叔都没有和家人提过。李叔叔的妻子唐阿姨后来在整理遗物的时候,发现了这张借条。

但是唐阿姨回想这些年,这位借到钱的朋友一直没有向自己家提及这笔借款要求偿还,也没有按期支付利息,因此唐阿姨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自己儿女一同将这位朋友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偿还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

按理说,借款确实存在,借条也描述清楚,这30000元利息计算至今,是比不小的数目,但是,唐阿姨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诉讼请求竟然被法院驳回了。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对于借款期限明确的民间借贷,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那对于像上述未约定借款期限的借条来说,诉讼时效是多久呢?

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还款,但是根据《民法总则》: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像唐阿姨这种情况,当时没必要着急提起诉讼。可以联系上对方,协商要求偿还,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或达成还款协议等,作为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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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家


如果情况同文所述,应该可以上诉。应当认定仍然在时效内。无期限出借款,认定权益被侵害自然不能从出借日起计算;其次,债权人死后发现借条,诉讼时效从债权人借条发现时开始计算。一审法院判决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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