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司法局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近28万元

“法律援助真是好,是我们困难群众的福星,免费给我们打官司,还要回了我们的工资。”昨日,鲁山县马楼乡魏某来到鲁山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对在自己追要拖欠工资中提供援助的法律援助中心表示感谢。

今年来,鲁山县司法局采取得力措施,运用多种形式,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深入乡村、社区、景区进行法律援助宣传,为农民工答疑解惑,重点对法律援助范围、条件、申请程序、援助形式等内容进行宣传。为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申请程序,做到“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律师办理”。推行“指派制”和“点援制”相结合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充分满足农民工挑选律师的主观意愿,大力提高农民工对法律援助的满意度。指派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援助律师代理农民工案件,充分运用和解、调解等多种方式,确保农民工获得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加强与各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工作站及劳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拓展农民工法律援助的申请渠道,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截至目前,鲁山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已先后受理各类农民工案件54件,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150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27.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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