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別誤上「黑名單」

近日,中國證券業協會通過官網發佈了《關於修改的通知》,修改後的管理細則自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細則加強了證券公司的推薦責任,明確了主承銷商的報送責任,完善了自律處罰體系。這樣可以確保網下投資者的質量,減少不符合規定的投資者參與網下申報。同時調整黑名單制度,確保“打新”更有秩序。

小心!別誤上“黑名單”

打新股

何謂“網下打新”?

“網下打新”,又叫作“網下申購”,就是不通過證券交易所的網上交易系統進行的申購,此申購一般對大資金大機構進行。

一般來說一個新股發行,網上和網下新股配售比例是4∶6,也就是說如果某隻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網上配售額度是40%。網下配售(機構和大客戶)額度是60%。

能參與網下打新資格的投資者分為三類:

A類:公募基金、社保基金

B類:企業年金、保險

C類:個人、私募基金

獲配比例:A>B>C,獲配數量:A>B>C,即使是網下打新也分三六九等的。公募和社保優先,企業年金和保險次之,最後是私募基金和個人投資者。

網下投資者認購及處理

小心!別誤上“黑名單”

網下打新流程

協會備案:參與打新的投資者通過推薦券商把信息報送至中證協,中證協篩選出符合條件的投資者。不符合條件的投資者也會留存,未來提交材料條件合格後入圍。

詢價繳款:投資者通過在滬深交易所官網進行詢價,而後滬深證券交易所網站發行公告,紕漏詢價成功的投資者,最後投資者進行申購,申購成功後1個工作日繳款。

違規報送:投資者網下打新結束後,主承銷券商查詢違規投資者,例如投資者是否存在提供有效報價但未申購、未按時繳款等違規行為,並向中證協進行報送。

進行處理(警告或上黑名單):中證協整理主承銷券商報送的違規情況,判定是否對投資者進行警告或上“黑名單”,最後將處理結果發送給推薦券商和投資者,並將違規信息在協會官網公佈。

注意!這些情形可能上黑名單

此次證券業協會修訂完善規則,主要是明確網下申購的“黑名單”制度。過去網下打新需要預繳款,現在不用預繳款打新,這就導致很多問題,對於出現以下情形的,有很大可能會被協會列入“黑名單”,投資者需要特別注意:

1、“提供有效報價但未進行申購”或“未按時足額繳付認購資金”的。

2、繳納申購款但因過失導致申購無效的(例如繳款時填錯收款人信息,繳款時間超過規定時間等情況)。

3、因其他自身原因造成違規的(包括出差、出國、乘坐飛機、工作失誤、電腦故障、一般疾病等情況)。

4、因第三方原因(證券公司原因、銀行原因、網絡故障、停電等)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地震、颱風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罷工等社會事件)造成違規的需要出具相應證明文件可免責,否則進行警示或列入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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