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发生高铁“扒门”等七类行为,将被禁止做火车!

大家还记得今年年初发生在安徽合肥的“高铁门”事件吗?2018年1月5日,由蚌埠南开往广州南站的G1747次列车在合肥站停站办客时,合肥市庐阳区老师罗海丽以带着孩子等老公为名,用身体强行阻挡车门关闭,铁路工作人员和乘客多次劝解,该女子仍强行扒阻车门,造成该列车晚点发车。1月9日,庐阳区教体局已对罗海丽作出停职检查的处理决定。1月10日,依据该条例第95条规定,公安机关责令罗海丽认错改正,对罗海丽处以2000元罚款。


事件发生后,罗海丽影响高铁运行的恶劣做法迅速成为了网络热点,关于怎么对罗海丽处罚网友们也是众说纷纭,有认为已经涉嫌犯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有的认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应该进行治安处罚的,;更多的网友建议把这样的人,列入高铁“黑名单”,禁止乘坐高铁。

再发生高铁“扒门”等七类行为,将被禁止做火车!

高铁站

在这里我想说:恭喜网友们,你们的愿望实现了!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规定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的行为责任人将被限制乘坐火车。具体规定如下:

1、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2、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的;

3、查处的倒卖车票、制贩假票的;

4、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或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

5、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的;

6、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的;

7、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

再发生高铁“扒门”等七类行为,将被禁止做火车!

火车票

此外,该意见还指出,对其他领域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有关责任人,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包括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座以上座位 。

其中,行为责任人发生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行为第1~3、7条的,各铁路运输企业限制其购买车票,有效期为180天 ,自公布期满无有效异议之日起计算,180天期满自动移除,铁路运输企业对其恢复发售车票。

行为责任人发生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的行为第4~6条的,各铁路运输企业限制其购买车票 。行为责任人补齐所欠票款后(自补票次日算起),铁路运输企业恢复发售车票;行为责任人补齐第一次所欠票款一年内,三次发生上述4~6条行为的,行为责任人补齐所欠票款90天后(含90天),铁路运输企业恢复发售车票,不补齐所欠票款,铁路运输企业不对其恢复发售车票。

再发生高铁“扒门”等七类行为,将被禁止做火车!

铁路黑名单

其他领域产生的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的相关人员名单,有效期为一年,自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一年期满自动移除;在有效期内,其法定义务履行完毕的,有关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铁路总公司移除名单。以后,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等行为,将被限制乘坐火车。该意见将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

从今以后,各位网友一定要注意呀,在发生高铁“扒车门“事件、””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的行为,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的行为,倒卖车票、制贩假票的,拿着别人的身份证买车票的行为,使用伪造或无效优惠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行为、比如利用残疾人证、大学生证等,无票乘车的行为等等,都会被列入火车“黑名单”的。

记住这个时间是5月1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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