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搶工具2工友口角 親戚「仗義相助」大打出手毆打他人3人被拘

因工作期間爭搶一個工具,同廠的兩名工友發生了口角,隨後同為親戚的工友“仗義相助”且大打出手,導致另一名工友受傷,最後這起毆打他人案件三名違法人員均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

8月中旬,翠屏區上江北某工廠內一片忙碌,工人們正有序開展生產。小鄧發現小陶正在使用自己的一把工具,便大聲喊道:“我的工具,還來!”興許小鄧的口氣太沖,讓小陶深感沒面子,小陶立馬便與小鄧爭吵了起來,二人你一言,我一句,隨後兩人開始相互抓扯。

在一旁工作的老鄧,擔心兒子小鄧吃虧,便上前阻擋,沒想到怒氣上頭的小陶卻認為老鄧是在“拉偏架”,阻止演變成了抓扯,雙方越演越烈。

此時,與小陶同在車間裡的親戚小林、小亮二人,注意到一邊的情況後立馬趕來為小陶“助戰”,雙方扭成一團。

三名年輕氣壯的小夥子對小鄧父子大打出手,拳打腳踢之下將小鄧打到在地,車間內其它工人見狀連忙上前拉開雙方並報了警。

接警後,翠屏公安分局振興大道派出所民警很快趕到,將涉案當事人全部帶回派出所調查。聽了民警的法律宣講和批評教育,小陶三人對自己因情緒一時衝動下的所作所為後悔不已;同時,也一一陳述了毆打他人的違法事實。

目前,違法人員小陶、小林、小亮三人已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十日並處伍佰元罰款的處罰。

警方提示:

大家在遇到事情時請保持冷靜,切勿因一些雞毛蒜皮的瑣事引發肢體衝突,觸犯法律。如遇到對方情緒激動,有傷人意圖,一定要及時避開傷害,並及時報警,切忌用武力解決。(翠屏公安分局 李夢雪) 

打架成本:

造成輕微傷的成本≈5日至15日拘留+500元至1000元罰款+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造成輕傷的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賠償金+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造成重傷的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經濟賠償;

民事責任的成本≈訴訟費+律師費+醫療費+誤工費……

打架附加的成本≈公安機關列入前科劣跡人員+心情沮喪鬱悶+名譽形象受損+家人朋友擔憂+生意工作遭受更大損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