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企业停工停产的通知

江门市各企业: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于9月15日18时发出的《江门市防风防汛全民动员令》,我市已于9月15日18时启动防风Ⅰ级应急响应。在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即:停工、停课、停运、停市、停业。除抢险救援人员外,其他人员切勿随意外出。

我市防风防汛形势非常严峻,请全市企业按照人民群众生命至上的原则,迅速落实《江门市防风防汛全民动员令》,立即作出停工停产安排,开展厂区临时工棚人员的撤离工作,安置务工人员到安全场所避风,落实台风防御措施,做好台风防御工作,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和厂区安全。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5日

关于全市企业停工停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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