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正式实施。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可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就近到昆明市设置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受理点户政窗口申请办理,20个工作日即可领取居住证。
目前,昆明市公安局在全市设置了8个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分别是:
五华分局月牙塘派出所
盘龙分局东华派出所
官渡分局曙光派出所、金马派出所、吴井派出所
西山分局东陆桥派出所
呈贡分局雨花派出所
安宁市局太平派出所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由县级公安机关签发。居住证有效期满可以换领新证。港澳台居民在内地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住证证明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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