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曲《五環之歌》侵權?小嶽嶽說我是無辜的

“啊~~~五環,你比四環多一環”,這首熟悉的旋律大家想必都不陌生吧。岳雲鵬在相聲舞臺上,將《牡丹之歌》改編成《五環之歌》,膾炙人口,結果沒多久就變成了“神曲”。

神曲《五環之歌》侵權?小嶽嶽說我是無辜的

這不,美團公司看中了這個熱點,邀請岳雲鵬改編創作成《新五環之歌》。當然,歌詞方面大家都懂的,肯定是啊~~~美團之類的啦。哈哈哈,這是小娛弟腦補的。可就是這麼一改變,結果惹出事來了。

因認為“美團”的廣告曲《新五環之歌》侵犯了《牡丹之歌》的改編權,北京眾得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將小嶽嶽和廣告製作者北京贊意互動廣告傳媒有限公司以及“美團”運營商北京三快在線科技有限公司訴上法庭,要求三方共賠償約50萬元損失費。真可謂是人紅是非多啊。

目前,小嶽嶽方的經紀人回應這件事和岳雲鵬沒有多大關係,之前的《五環之歌》是得到了歌曲原唱蔣大為老師的認可和允許,而這次的改編新曲《新五環之歌》,岳雲鵬先生則並沒有版權,也不負相關責任,這個已經在合同中提到過了。

小娛弟看來,小嶽嶽的《五環之歌》唱紅了《牡丹之歌》是不錯的,但是《新五環之歌》的受益方美團公司做的可就有些欠妥當了啊,畢竟現在是法制社會嗎,還是要講版權的哦。

大家怎麼看呢,歡迎評論和小娛弟溝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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