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環之歌》又火了,因為岳雲鵬公司收了美團的錢,美團選了《新五環之歌》當宣傳曲。
所謂“致敬”這事兒並不新鮮,就像1974年張徹導演,狄龍、姜大衛、傅聲一幫子老演員拍了《少林五祖》,然後1995王晶又拍了《新少林五祖》,並讓李連杰主演。
同樣是胖子,王晶當年的口碑並不算好,爛片橫出。
回看起來王晶的影視生涯,這幾年的層出不窮的內地爛片甚至都自愧不如。
可王晶的的確確是“致敬”,沾了點名字的光(老片重拍),借鑑點其他電影的橋段(譬如後來為了捧張家輝拍的一系列賭片)等等。
可這個胖子畢竟還是有底限。
然而岳雲鵬這事兒性質就不一樣了。
首先《五環之歌》從大眾聽到都知道這是從《牡丹之歌》是蔣大為唱的,而詞曲分別是喬羽,呂遠、唐訶。
當年的《牡丹之歌》
歌很久遠,寫於1980年的一個晚上,而三位背後的創作人最小年紀的那位老先生也都是1929年的。
談“致敬”,我看談不上。
1980年至今已有38年,如果按“三年一代溝”來看的話,就按岳雲鵬的年紀,這中間不知道差著多少個代溝。
充其量也就是當年說相聲時帶著一些“調侃”意味而改編的小曲。
然而怪就怪在,莫名其妙的就火了?
火了也就罷了,唱著玩玩,賺賺相聲專場的門票錢也沒人願意管你,竟然岳雲鵬公司還想深層次挖掘這首歌的“貨幣價值”。
後來岳雲鵬和MC Hotdog編曲,填詞了新的版本《五環之歌》。
老老實實的一個從河南走出來的相聲演員,終於也“淪喪”為公司賺錢的工具。
而且用的還是如此沒有法律底線的方式。
可從人情角度來說,全看背後兩家公司的之間的利益關係。
岳雲鵬公司“純賺錢卻不分錢”這事兒,似乎從哪方面也都說不過去。
另外美團選《五環之歌》當宣傳曲這事兒也體現了我國當下部分互聯網公司“傻大粗”的現象。
具體表現為:
可我想說:
如果大大小小以後公司都長此以往的頂著犯法風險,你抄我,我抄你。
只敢說,活該被告。
真替貴公司背後一個個頂著烈日送外賣的小哥心感不值。
說在最後:
這個時代不管哪種情況下都該站在“老實人”這邊!
老實人把它當事業,是因為老實人熱愛,正因為老實人的熱愛,才有了行業的長足發展。
你們調侃老實人也就罷了,你們說老實人傻也行。
可如果你們敢欺負老實人,兩個字: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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