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雲鵬《五環之歌》侵權案進展情況不妙

岳雲鵬《五環之歌》侵權案進展情況不妙

據北京海淀法院消息,因認為“美團”廣告曲《新五環之歌》侵害了《牡丹之歌》的改編權,該曲版權所有方北京眾得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將該廣告曲歌詞改編者岳雲鵬、廣告製作者及“美團”運營商訴至法院,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50萬餘元。針對此事,有媒體採訪岳雲鵬經紀人王先生,對方表示此事和岳雲鵬沒有關係。

王先生表示,之前岳雲鵬在相聲舞臺上把《牡丹之歌》改編為《五環之歌》,曾得到了原唱蔣大為的許可。這次的《新五環之歌》是由美團旗下的第三方公司改編,雙方曾在合同裡明確表示岳雲鵬本人沒有版權,也不負相應責任,目前就此事也在積極與美團方面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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