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十条”助力广东实体经济

“新十条”助力广东实体经济

“实体经济新十条”将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支柱产业。新华网图

【记者 胡雪军】

解决“落地难”“建设慢”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针对企业和基层反映的部分重大产业项目因用地、用林指标不足等原因,致使项目难以顺利落地实施的问题,修订版要求解决重大产业项目“落地难”问题,加强用地保障。提出对重大产业项目由省给予用地指标奖励,其中对投资20亿元以上项目由省给予全额用地指标奖励,当年指标不足的,可按规定向省申请预支奖励指标,同时省预留占用林地指标,优先保障重大产业项目。

为切实加强和优化政府的服务,更好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修订版提出,投资额50亿以上项目由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协调,实施省直部门专员服务制。同时,要求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价等要在重大产业项目论证阶段提早介入,同步开展并联审批,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限。

解决“地价贵”“租金贵”多措并举降低工业用地成本

自去年实施“实体经济十条”以来,广东工业企业用地成本进一步降低。广东省经信委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通过多项优惠政策,广东为企业节省用地初始取得成本超过百亿元。

修订版再次强调解决工业企业“地价贵”问题,多措并举降低工业用地成本。允许对工业项目按照规划确认的用地围墙线内面积出让,切实降低企业土地获得成本。在出让年期上,明确工业用地出让最长年限为50年,根据企业意愿,对有弹性用地出让需求的工业企业实行弹性年期出让供地,按照出让年期与工业用地可出让最高年期的比值确定年期修正系数。

针对工业企业“厂房租金贵”问题,修订版鼓励各地建设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可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国家和省级开发区、产业转移园区建设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容积率超过2.0的,所使用的用地指标可由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予以返还。同时,为避免工业厂房“二房东”恶意炒作现象,要求各地进一步规范工业厂房租售市场管理,工业厂房要直接面向用于发展工业或与工业生产相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的市场主体销售或租赁。

解决“用电难”“用电贵”鼓励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降低工业成本,是广东“做减法”推动制造业企业发展的成果之一。

对于企业用电成本问题,去年全省三次降低了一般工商业电价,合计每度电降了8.19分,预计全年降价金额达到113亿元,提前完成了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到的一般工商业电价要降低10%的年度目标。

修订版要求2018年将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范围扩大到核电,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范围扩大到全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支持高新技术、互联网、大数据、高端制造业等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严格贯彻落实国家降低电价有关政策,继续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包括临时性降低省电网的输电电价、降低跨省区的输电价格、降低广东省天然气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等;针对部分企业反映“用电难、用电慢”的问题,要进一步精简企业用电工程业扩配套项目审批流程和时限,由各市政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实施并联审批,确保企业用户接电时间压减至80天以内,其中规划施工报建时间压减至30天以内。对具备电力承装资质的企业所承建的电力建设项目,供电企业均应无歧视接入电网并及时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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