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和資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1、盛和資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臨時)會議於2018年9月16日以通訊方式召開。公司董事會辦公室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已於2018年9月14日以電子郵件或專人送達的方式通知了第六屆董事會全體董事。會議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2、本次董事會採用通訊方式召開,會議應到董事9人,實到董事9人。會議由公司董事長鬍澤松先生主持。公司全體監事及高管人員列席本次會議。

綜上,本次會議的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決議合法有效。會議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審議通過如下議案。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關於維護公司股價穩定的報告》

在資本市場出現非理性波動、持續低迷的情況下,基於對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以及對公司價值的認同,公司將積極採取措施,以共同維護資本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本議案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逐項審議通過《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預案》

1、回購股份的目的

鑑於公司當前股價受到宏觀環境、行業政策及資本市場走勢等多重因素影響,未能真實反映公司內在價值,對盛和資源的市場形象有所影響。為充分維護公司和投資者利益,穩定投資者預期,增強市場信心,推動公司股票價值的合理迴歸,基於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對公司價值的高度認可,在綜合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以及未來的盈利能力的情況下,依據相關規定,公司擬以自有資金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進行股份回購。

2、擬回購股份的種類

本次擬回購股份種類為A股。

3、擬回購股份的方式

本次擬回購股份方式為集中競價交易方式購買。

4、擬回購股份的價格

本次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本次董事會日前60個交易日的移動平均價格10.65元。若公司在回購期內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發股票或現金紅利等事宜,自股價除權出息之日起,相應調整回購價格上限。

5、擬回購股份的數量或金額

本次回購金額上限:不超過1.88億元。

本次回購股份的數量:本次回購股份數量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即不超過17,551,670股)。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

6、擬用於回購資金來源

本次回購資金來源為公司自籌資金。

7、回購股份的用途

公司本次回購股份擬用於註銷以減少公司註冊資本或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標的股份。若公司未能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則回購的股份將依法予以註銷。具體用途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確定。

8、回購股份的限期

回購期限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預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如果觸及以下條件,則回購期限提前屆滿:

1、如在回購期限內,回購股份數量或金額達到上限,則回購方案即實施完畢,回購期限自該日起提前屆滿。

2、如公司董事會決議終止本回購方案,則回購期限自董事會決議終止本回購方案之日起提前屆滿。公司將根據股東大會授權,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作出回購決策並予以實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間回購股份:

1、公司定期報告或業績快報公告前10個交易日內;

2、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3、中國證監會、上交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議案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本議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三)審議通過《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回購股份相關事宜的議案》

為保證本次股份回購的順利實施,公司董事會擬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在本次回購股份過程中辦理回購各種事項,包括但不限於如下事宜:

1、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決定回購股份的具體用途,包括但不限於用作股權激勵計劃或註銷以減少公司註冊資本等;

2、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及股價表現,決定繼續實施或者終止實施本回購方案;

3、在回購期限內擇機回購股份,決定包括回購的時間、價格、數量和用途等;

4、根據實際回購的情況,對公司章程中涉及註冊資本、股本總額等相關條款進行相應修改,並辦理工商登記備案;

5、依據有關規定(即適用的法律、法規、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調整具體實施方案,辦理與股份回購有關的其他事宜;

6、本授權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股份回購預案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四)審議通過《關於同意簽署鑫源稀土(泰國)有限公司〈股權收購框架協議〉的議案》

同意公司與關聯方江西晨光投資有限公司簽署鑫源稀土(泰國)有限公司《股權收購框架協議》。

本議案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五)審議通過《關於召開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的實際情況,公司董事會決定於 2018年10月10日召開公司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對以上第2、3項議案進行審議。

三、上述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同日發佈的相關公告。

特此公告。

盛和資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9月17日

報備文件:董事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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