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人,內部購房,當心陷阱

买房人,内部购房,当心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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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是人生中的大事,

但買房可不簡單,

一不小心可能就掉入了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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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鄞州人王鳴(文中均為化名)得了一筆拆遷款,想為兒子買套房子。研究了各大樓盤之後,他看中了位於鄞州區的某小區。但由於搖號失敗,他苦於無法購買到心儀的房子。思索良久,他想到了“有門路”的熟人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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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果然靠譜,很快為王鳴介紹了趙總,並表示這是房產公司老闆的朋友,可以內部幫他拿到房子。聯繫趙總後,對方承諾王鳴會為他留意。

過了幾個月,趙總聯繫王鳴,告訴他有套房子可以購買。王鳴十分高興,馬上按照趙總的要求轉賬22萬元訂金到指定的銀行卡。之後,趙總又以首付、餘款等為由多次要求王鳴轉賬,王鳴一一照辦,轉賬總計255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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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後,王鳴向趙總討要發票和購房合同,但對方藉口親戚生病動手術無法離開,要王鳴與房產公司一黃姓會計聯繫。電話中,黃會計同樣以各種理由推脫。

過了些日子,趙總見王鳴實在催得緊,終於把合同和發票交給了他。謹慎的王鳴妻子找了同樣買了該小區房子的親戚比對合同,發現兩者截然不同。夫妻倆疑竇叢生,馬上到銷售中心查詢,發現該房登記的並不是自己兒子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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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鳴立刻聯繫了李浩,李浩也很奇怪,當即聯繫趙總,趙總稱合同是內部合同,而且買房這事已經被房產公司總部知曉,黃會計被扣了錢,讓王鳴不要再去房產公司,如果王鳴不相信她,她就退錢。

李浩把趙總的話原樣複述給王鳴,王鳴考慮再三打算放棄房子,拿回房款,但趙總表示這個房子目前還沒有人要,錢款拿不出來,要16年3、4月份才能退錢。

被趙總這個緩兵之計所矇蔽,王鳴等了一段時間,考慮到房子的錢還要幾個月才能拿到,決定信任趙總,繼續要房子。16年3月至2017年7月,趙總又先後以購買車位、店面房等理由要求王鳴轉賬96.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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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王鳴再聯繫趙總時,發現她的手機已經關機,同時發現,黃會計的手機也已關機。著急的王鳴無計可施,又聯繫李浩,通過李浩把房產公司的黃會計約了出來。

見面後,王鳴才發現電話中一直與他們聯繫的黃會計與他們見到的並不是同一人,兩人的聲音完全不同。王鳴心知不對,立即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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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抓獲趙總後,真相才大白。原來趙總,即趙梅,表面上一副成功人士的模樣,其實名下所有財產都已被執行,還剩餘1000多萬元欠款無力償還。

她在收到李浩的轉賬後,動了歪腦筋,用各種藉口從李浩處騙錢。發現無法推脫李浩討要發票和合同的要求後,她通過找人假扮房產商的黃會計,私刻假公章,偽造假合同、假購房證明等手段繼續行騙。

2018年5月,鄞州區檢察院以趙梅涉嫌詐騙罪提起公訴。最終趙梅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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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趙梅利用當事人的信任及急於買房的心理設置購房陷阱,詐騙他人錢財。被害人因急於購房喪失了警惕性,沒有了解核實對方的身份、購房渠道、信息的真實性就草率轉賬,導致錢財被騙。

希望大家不要盲目輕信朋友、熟人的介紹,要多方瞭解對方的基本信息,涉及到錢財時保持高度警惕,謹防踏進不法分子精心佈置的“陷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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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稿源:偵監部 胡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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