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暂行规定》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2018年9月18日上午12:00在全市统一鸣放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其音响规定为: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二、此次防空警报鸣放属于年度演练,望广大市民保持正常心态。
三、有关单位要积极向广大市民做好宣传,保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8日
1931年9月18日,“九一八”事变爆发。日本悍然发动侵华战争,14年间,大片国土沦陷,3500万同胞伤亡。鲜血与抗争写就的历史警示国人:落后就要挨打,发展才能强大。
铭记历史!勿忘国耻!
热爱和平!奋发图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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