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12年上海调整气象灾害预警信号6月起实施-低温也要拉响“警报”

晨报记者 徐妍斐

随着上海经济生产与社会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对大城市气象精细化服务的需求也与日俱增。时隔12年,上海对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标准及防御指南进行调整和完善,将于今年6月起正式实施。

在新起草的《上海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里,调整了预警信号种类、分级和标准,增加了低温预警信号,对暴雨标准作了重点修订,降低了暴雪预警信号的发布标准等。同时,细化了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的要求,强化了科普宣传和应对要求。

低温也有预警了

夏季炎热,高温预警人人熟悉。而此前冬季严寒,却没有直接反映低温的预警。比如霜冻预警,反映的只是地表温度,更多地对农业生产有指导意义。

“近年来,气候变化大背景下,一方面极端高温天气明显增多,另一方面极端低温也频现,比如,2016年徐家汇出现破历史纪录的低温-7.2℃,对上海造成了很大影响。在那次过程中,我们发现设置低温预警信号对上海这样的综合性大城市很有必要。”上海市气象局观测与预报处副处长陈奇表示。

据介绍,本市新设的低温预警信号分两级,分别以黄色、橙色表示。

删除3类预警信号

作为一种公众预警信息,我国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机制早已建立,上海在2007年根据国家标准制定了符合自己城市气象灾害特点的信号标识和等级划分标准。

2015年,中国气象局出台《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对气象预报预警的发布与传播提出了新的要求。2017年,《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市政府51号令)实施,对上海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及防御相关工作也作了进一步明确。这意味着,随着对城市气象精细化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高,老版的预警信号已经不大适用。

此次《规定》的起草以数据为支撑,统计了1980年到2017年的气象历史资料,以及2007年以来的本市预警信号发布情况。以统计的发布次数、实况数据资料为基础,经过测算,对预警信号种类、级别、标准作了相应删改和调整,以期达到更为科学的设置。

除增加了市民关注度高的低温预警信号,此次调整还删去了干旱、沙尘暴、臭氧三类预警信号。陈奇介绍,臭氧预警信号的删除,并不是因为臭氧污染有所缓解,而是这几年环保部门和气象部门已有同类型的针对臭氧污染的公众服务产品。

调整后的本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分为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低温、霜冻、高温、雷电、冰雹、大雾、霾和道路结冰13类。

部分预警标准有调整

除了增加和删除的预警信号种类外,还有部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进行了调整。

比如,新版的暴雨预警信号蓝、黄、橙、红四个等级的发布标准都有调整,时效统一为“未来6小时以内”,将雨强概念进行了统一,降雨量标准调整为“1小时”和“6小时”。不仅如此,由于近年来本市防汛能力提升,此次暴雨预警信号的标准也相应提高了。

与此相对的则是暴雪、寒潮预警信号发布的标准降低。

和防汛能力提升相比,上海对降雪的敏感性仍然较高,因此此次蓝、黄、橙、红四个等级的暴雪预警信号标准都进行了下调。

寒潮预警信号的调整则是取消了其中对平均风力的要求。过去,人们感觉异常寒冷的降温,却不见寒潮预警的发布,正是受制于平均风力一项未达标的影响。此次调整后,寒潮预警信号不再需要考虑平均风力,只要降温幅度和最低气温满足标准,就可发布寒潮预警信号。

此外,调整还包括拉平台风预警信号和大风预警信号的风力等级等。

上海市气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冯磊表示,此次调整是为了满足城市气象精细化服务的需求。各种预警信号的增删调整都是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过程中相关部门、社会联动响应的实际经验,对照预警信号发布后的部门联动、社会响应的实际效果进行。

预警信号发布应统一

此次《规定》还明确市、区两级气象主管机构对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的管理职能,强化上海中心气象台在预警信号发布中的业务指导职责,强调预警信号的统一发布机制。

市一级预警信号由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对区气象局有业务指导、监督的职责。由区级发布的预警信号如果低于市级,则不在市级媒体上重复发布;如区级预警信号高于市级,则会与市级预警信号同时在媒体上显示。

此外,《规定》还对媒体传播预警信号的行为提出时效、内容、形式、效果上的具体要求,保证预警信号传播的及时、规范;对政府、部门宣传和普及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提出要求,强调了教育机构在预警信号宣传普及工作中的职能,通过不断提升预警信号的公众知晓度,希望在预警信号发布时能实现更好的防御效果。

同时,提示市民主动关注预警信号,做好自救、互救。

调整后的本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分为13类

台风 暴雪

暴雨 寒潮

大风 低温

霜冻 高温

雷电 冰雹

大雾 霾

道路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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