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绿松石”诱骗他人一万余元,结果呢?

“卖绿松石”诱骗他人一万余元,结果呢?

俗话说“偷鸡不成蚀把米”,今天我们要说的这件案子的主人公,就是如此。

26岁的李某某,利用朋友的从事绿松石售卖工作时使用的微信号,诈骗1万余元,最后却落得个赔付当事人一万余元后,还被罚五千元,并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的下场。

利用朋友的微信号“卖绿松石”诱骗1万余元

2017年2月,李某某使用其本人手机,登录其朋友在从事绿松石售卖工作时使用的微信号,利用互联网在该微信群和朋友圈大量转发绿松石毛石售卖信息,并假意与有购买意愿的人洽谈交易价格和发货方式,引诱他人付款。

同年2月和4月,李某某采用上述手段,先后诱骗被害人张某某、徐某某分别通过微信向其转款7500元和3800元。李某某收到转款后转至其本人使用的另一微信号提现消费。

赔付后,他依旧因涉嫌诈骗罪被处罚

2017年4月、5月,被告人李某某的亲属代为退赔了被害人张某某、徐某某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二位被害人的谅解。

因涉嫌诈骗罪,李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作出前述刑罚。

策划:文巧玲

审核:熊龙祖

立案咨询电话:0717-651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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