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提醒
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勿駕駛報廢車。
什麼是報廢車?
所謂報廢車就是達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且無法修復、依照政府規定強制報廢的車輛。
機動車一旦達到報廢標準,上路行駛隱患很大,很容易因安全技術性能不合格而導致交通事故發生。而且,車輛未按規定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車主將無法獲得理賠。
相關條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私家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根據商務部、發改委、公安部、環境保護部聯合發佈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2013年5月1日起實施)規定,在年審時間到了後再連續3個年審週期內不去參加年審而導致沒有取得年審標誌的,機動車將強制註銷報廢。
今天我們第六十三期曝光臺
就為大家帶來一批
截止8月份
已經認定報廢的車輛
望以下車輛所有人帶上身份證原件、身份證複印件、登記證書、車輛報廢證明,儘快到贛縣區交管大隊辦理註銷業務。
客貨運機動車未報廢
低速車
大型汽車
小汽車
逾期未報廢
低速車
大型汽車
小汽車
摩托車
三個週期未檢強制報廢
低速車
大型汽車
小汽車
摩托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並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以及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兩年內不能重考各類駕駛證。
刁 武
審核 鄭勣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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