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了解的 50 个社保问题(工伤保险篇)

(五)工伤保险

问题 34:哪些情形应当认定工伤

回答: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一定要了解的 50 个社保问题(工伤保险篇)

问题 35:如何办理领取工伤伤残补偿待遇手续

回答:

1、工伤补偿待遇档案表;

2、《工伤认定书》(存根联);

3、《xx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书》(1 至 10 级和未达级的);《放弃伤残评定声明》(放弃评残的);

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1 寸照片一张;

6、4R 残情彩照(放弃评残的可不提供);

7、待遇领取人(一般为工伤职工)的银行帐号资料;

8、领取待遇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问题 36:一次性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回答: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9 号)第五条规定,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

偿基数的 16 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 14 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 12

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 10 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 8 倍,六级伤残

的为赔偿基数的 6 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 4 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

的 3 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 2 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 1 倍。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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