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謙廉政故事:「要留清白在人間」

于謙廉政故事:“要留清白在人間”

手帕蘑菇與線香,本資民用反為殃。兩袖清風朝天去,免得閭閻話短長。——《入京》

于謙,字廷益,明代浙江錢塘(今杭州)人。明朝名臣,民族英雄。與岳飛、張蒼水並稱“西湖三傑”。他為官清廉,關心百姓,不畏強暴,剛正不阿。著有《於忠肅集》。

正統十四年(1449年),蒙古瓦剌部圍攻北京,在國家危難之際,他任兵部尚書,主持軍事,成為“救時宰相”。此後一直主持朝政。天順元年(1457年),“守門之變”後被害。

宣德初年,他受命巡撫按江西,他到任後,平反冤獄,打擊富豪,為民請命,安撫流離,政績卓著,很快便得到明宣宗的重視,親自手書于謙之名授與吏部,任命于謙為兵部右侍郎,巡撫山西、河南,當時他年僅三十三歲。

正統六年,于謙上書說:“現在河南、山西各自儲存了數百萬穀物。請於每年三月,令各府州縣上報缺糧的貧困戶,把穀物分發給他們。先給菽秫,再給黍麥,再次給稻。等秋收後還給官府,而年老有病和貧窮無力的,則免予償還。州縣吏員任滿應該提升時,儲存預備糧達不到指標的,不準離任。並命令監察官員經常稽查視察。”下詔令照此執行。河南靠近黃河的地方,常因水漲衝缺堤岸。于謙令加厚防護堤,計裡數設置亭,亭有亭長,負責督促修繕堤岸。又下令種樹、打井,於是榆樹夾道,路上沒有乾渴的行人。大同單獨遠在邊塞之外,巡按山西的人難於前往,奏請另設御史管理。把鎮守將領私自開墾的田全部收為官屯,用以資助邊防經費。他的威望恩德遍佈於各地,在太行山的盜賊都逃跑或隱藏起來。

于謙居官三十五年,一直兢兢業業,不貪私利,將一世清白留在了人間,深為後人稱頌。當時,官場腐敗,賄賂公行。尤其是英宗即位後太監王振把持朝政,勾結內外貪官汙吏,擅作威福,大臣進京,必須饋送重金厚禮,否則後果難堪。然而於謙一身正氣,決不隨波逐流。他每次進京,只帶隨身行裝。好心人怕他遭殃,勸說:“你不帶金銀入京,也應帶點土特產品送一送啊!”他舉起袖子笑笑說:“我帶有兩袖清風!”于謙身居兵部尚書大任後,“口不言功”,“日夜分國憂,不問家產”,“所居僅蔽風雨”,常被“錯認野人家”。他曾作詩形容他的床“小小繩床足不伸,多年蚊帳半生塵”。他遭誣諂被殺,抄家時,竟“家無餘資”。抄家者見正屋緊閉,還上了鎖,認為必是錢財藏其內,打開一看,原來都是皇帝賞賜的物品。

于謙死後,石享的黨羽陳汝言代任兵部尚書,不到一年,貪髒累計鉅萬,英宗召集大臣去看,變了臉色說:“于謙在景泰受重用,死時沒有剩餘財產,陳汝言為什麼那麼多。”石享低下頭不能回答,天順三年(1459年),石享被關進監獄,第二年死在那裡。天順五年,曹吉祥謀反全族被處死,于謙的冤案才真相大白。

他曾經在16歲那年,寫下了膾炙人口的《石灰吟》:

千錘萬鑿出深山,

烈火焚燒若等閒。

粉骨碎身渾不怕,

要留清白在人間。

這正表明了他一生為官的原則:不與世同流合汙,堅持自己的理想,清廉剛正,為國為民鞠躬盡瘁,死而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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