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平安鼎”」“秉公执法 神速执行” 当事人送锦旗为执行工作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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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执行一庭办公室

西安市新城区八府庄园业主王某某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 神速执行 ”的锦旗送到了新城区人民法院,感谢执行法官王虹的高效执行。

「争创“平安鼎”」“秉公执法 神速执行” 当事人送锦旗为执行工作点赞

案情回顾

2017年11月25日,八府庄园14号楼因夹层电缆井内线路故障引发大火导致易某某在逃生过程中吸入大量浓烟而晕倒摔成重伤,造成特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呼吸道烧伤、肺部感染等重伤,辗转三个医院,救护十余月,花费大额医药费。业主家属在多次与陕西省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协商无果后,于2018年1月17日以陕西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被告向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院于2018年3月21日对此案进行了审判,判决被告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易文霞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13416.19元。但被告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直推脱拒不履行判决,而此刻原告易某某老人在医院每天需要大量医药费。在原告的申请下我院于2018年8月1日立案执行易某某与陕西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王虹对此事非常重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多次联系陕西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要求其履行判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病人及家属的处境出发,尽最大努力进行协调工作,经过办案人员的不懈努力和辛勤付出,一直拒不履行判决的被执行人开始分批进行赔偿,并于2018年9月10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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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易某某的家属对执行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不畏劳苦、急民所急,积极履行法官的职责,维护法律尊严,保障百姓的合法权益表示衷心的感谢!困扰当事人的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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