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法院:秉公执法 一心为民

旬邑法院:秉公执法 一心为民

2018年3月13日,旬邑县人民法院底庙人民法庭受理了原告万某某与被告王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受理该案后,法庭通过与双方当事人的积极沟通了解到:2017年11月8日8时30分左右,原告驾驶老年代步车沿211国道由旬邑县县城返回旬邑县底庙镇途中,行至211国道底庙段时与相向而行的被告王某某驾驶的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在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有商业险的车牌号为甘Mxxxxx号中型自卸货车相撞,导致原告受伤,被诊断为失血性休克、闭合性胸部损伤,多发肋骨骨折、肺挫裂伤、心脏破裂、骨盆骨折及左髋臼骨折等,并行肋骨骨折切复位内固定术、心脏破裂修补术、肺修补术等,加之原告患有肝硬化,所以双方当事人就原告的医疗费等的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因而双方的对立情绪较大(对于本次事故,交警大队认定原告万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被告王某某负次要责任)。为了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并保证原告的病情能够得到及时救治,法庭针对该案,特事特办,在受案后的第三天上午便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相关证据进行了质证并送鉴。鉴定结论作出后,法庭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经过长达5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三被告共计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共计9万余元的协议,并在协议达成后一个月内完全履行了给付义务。

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按照以往的办案经验,本案应该到此结束,当事人应该是各自离开。但是,本案调解结束后,被告方首先提出要去探望在家养病的原告,并嘱咐原告安心养伤,劝其不要有太大的心理负担。随后,原告盛情邀请被告吃了顿饭,三被告盛情难却,便与原告共同前往底庙街道吃了顿便饭,并在一片谢意声中握手道别。

为了表示对法庭的感谢,2018年9月6日上午9时许,原告之子与其亲属十余人、驻底庙镇的部分单位的领导携带着一面印有“秉公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来到法庭表示感谢。底庙法庭全体干警随即接待了来到法庭的当事人,并与当事人进行了交流,询问了原告的身体状况,并向当事人征求对人民法庭在司法作风、服务群众解决纠纷、服务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征求意见和建议。

“公正执法,执法为民”是我们每个法院人所追求的价值目标。看着双方当事人和谐的相处,心平气和的化解了纠纷,以及我们的工作得到了底庙镇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我庭全体干警都露出满意的笑容,并进一步坚定了我们的意志,我们要始终坚持将人民满意度作为审判工作的基础,积极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想方设法为人民群众解决纠纷,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旬邑法院 吕凯锋 杨新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