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与通证经济之间的逻辑关系

1、区块链去中心化

如果我们能够有效地区分产品或服务流程中“自然的”中心化模型与因某种中介的存在而产生的中心化模型之间的区别,那么区块链应用的落地路径就会变得很清晰,不会由于误用“去中心化”这个概念而走入歧途。

第一种模型中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你给我钱,我给你一个货品或者服务,交易的内容分别是货品和钱,归属互换了。另一种是我把你存款的钱拿去贷给他,或者说你要交给电力公司的电费,中间要经过我才给到电力公司,钱还是那些钱,转进去再转出来。因此,交易的内容、所有权的关系变化在性质上是不一样的,这是区别之一。

第一种模型中,服务者是一个角色,接受服务的所有人角色都是一致的。第二种模型中,服务者还是一个角色,但接受服务的角色就有差异:中介就是把两类互相有需要的人连接在一起,所以角色必然是不同的。

角色不同,流程当然也就不同:第一种每一个都是“单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个活动就结束。第二种,必然是我存的款要贷给别人,这个流程才结束;我交了电费给银行,银行并不发电,他要把电费给了电力公司,这个流程才结束,这也是中介模式的特色。

从这三点可以看出来,中心化和中介化看上去都是中心的形态,但从我们常说的“交易”这个角度来看,其交易的内容、参与交易的角色以及交易完成的流程都是不同的。

一种合理的经济活动,总是以服务者为中心,消费者为周边节点的中心化模型。这种中心化的模型是自然形成的,并非去中心化的目标。比如我此时此刻站在这里做这个,其实我们每个人仍然可以点对点地“去中心化”的交流——我先跟他说两句,再跟你说三句,你们几十位参会的同学也可以互相交头接耳,不停地在这说个半小时。可是如果这样做,这个演讲活动能成功吗?显然不可能。只有我一个人在这说半小时,你们都听,这个形态才是正常的,因为这是演讲这种活动应有的形态,是一个自然形成的中心化的模型。这种中心化的模型,显然不是我们所说的去中心化的目标,这个中心去不了。

中心化的商业活动就是需要一个标准的信息系统来支撑。例如,今天报名了多少人,我要做个登记表;交了多少钱,我要汇总一下。我要是做个商场,就需要知道这个月的营业额比上个月的增长了多少,这些信息都是以我这个“中心”的视角去产生和管理的,显然和去中心化无关。最简单地:我商场卖了多少钱是我的隐私,我天天把账本公布到全世界去,肯定不正常。标准的中心化的商业活动它就需要标准的中心化系统去支撑,因此这种系统不是去中心化的目标。

去中心化系统,也就是区块链的处理能力,并不适合支撑中心化的商业活动。道理很简单,大家都知道区块链是个去中心化的账本,那账本应有的科目汇总、日清月结、年终报表,这些功能他都有吗,显然没有,要用区块链来实现,完全不适合。因为区块链本身服务于价值转移的过程,而不是信息管理的需要。

其次是区块链系统的特性,区块链系统相对而言是个独立的封闭的体系,因为它所有的交易都必须要遵从一个统一的标准数据结构,不能在不同构的系统间实现信息流转,这也为什么跨链技术是个难题的原因。而这种封闭性、匿名性、广播性实际上对于传统的经济活动的支撑都是不足的、不利的。

02、区块链技术应用将会变成“三个世界”

第一世界是什么呢?就是我们今天标准化的传统应用,我把他归结为“中心化+中介化”模式,比如说淘宝+支付宝,商场+银行,这样的系统模型就把经济活动的中心和对应的资金流转都管理起来了。在区块链诞生之前,支撑日常经济活动的信息系统只有这一种类型,因此他统治着我们当今时代的应用模式,就像美、苏两个超级大国统治世界一样,时至今日,大概占有当今世界经济活动的99.99%。

另外两极,我先说第三世界,就是“完全去中心化”的应用模式。这也是区块链极客(或者说原教旨主义者)实践理想的世界:他们相信跟每个人相关的应用都会在区块链上,也就是DAPP的形态——都是去中心化的、可以保护隐私的。

第三世界就像“亚非拉”,他们代表着草根阶层,希望挑战“不合理的”经济秩序,也许他们会成功,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时代确实需要发展变化。现在确实已经有很多的DAPP,比如一种去中心化的博彩系统,非常有利于解决赌徒之间、赌徒与赌场之间不信任关系,就是依托于区块链产生的新模式。我觉得如果有一天,去中心化的应用承载了这个世界50%以上的信息流和资金流,真的可以算颠覆了传统应用了。

最后一极,则是今天的重点——第二世界:如果我们关注区块链对现实世界活动和经济运行提供支持的话,正确的姿势应该是区块链与现实世界经济活动当中标准的中心化应用的对接,就是“中心化+去中介化”,也就是把“中心化+中介化”的中介那一段去掉,但还保留着“自然”的中心,因此可以叫做“混合应用”。

根据我们前面的结论,这种模式一定是可行的:因为区块链确实能承载部分信息和资金流转的能力,这是经济活动中重要的一部分,因此能适用于绝大部分经济活动的需要;同时也是必要的:因为区块链体系并不能很好地支撑中心化业务模式的管理需要,无法取而代之。

为此,我把这个理念叫做共同富裕:区块链没有必要彻底颠覆传统应用——我们拿一半,剩下一半与他们结合,就像马云说的:消灭了地主,农民也不一定能富起来,不如和平共处、共同发展。本质上来讲,这是一种“中庸之道”的模式,除了三个世界的理论之外,上个世纪流行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之外的“第三条道路”理论也是类似的,某种意义上说明,这种模式往往反映了大部分人的诉求。

03、跨越边界才是区块链通证经济最强大的能力

区块链最大限度地扩大了数字资产的流通性,让它得以突破以前数字资产存在的边界,跨边界的流转,这就是区块链为数字资产带来的最大的作用。

数字资产的流通性是由“证”和“值”来保证的。首先是“证”,因为数字资产是一串数字,它要做到流通就必须自证其存在,保证可识别,防止篡改,这都是我们所说的区块链带来的根本特征。也就是说,区块链能够证明数字资产的真实性和客观存在性,所以它保证了数字资产的大范围流通。

流通性是数字资产的最重要特征。自从有了区块链,这种全新的存在于区块链之上的数字资产就给了我们很多的想象力,在现实社会生产生活中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原因就是区块链的这种存在形态让数字资产的流通性大大增加,让它能够突破以前数字资产存在的边界去进行跨边界的流转,这就是区块链为数字资产带来的最大价值。

区块链技术与通证价值绝非相对相关,价值体系本身是独立于技术而存在的。不管商业类通证的存在形式是区块链或非区块链,不管它发行的方式是消费、挖矿还是任何其它的POC(Proof of Contribution,贡献挖矿)模式,它背后的价值逻辑是这个商业主体或商业生态环境所制定的规则带来的价值,这个规则可以是购买产品与服务、享受特定权利或获取的特定收益,当这个规则不存在的时候,通证的价值也就不存在。因此区块链技术与通证价值绝非相对相关,价值体系本身是独立于技术而存在的。

计算机的通证与商业类通证的共同特点是:谁生产它,谁就为它提供价值背书,为它提供使用及消耗的场景。商业类Token,是商业主体发行出来的,所以商业主体为它提供价值背书;计算类Token是算法体系产生,并且自身为它提供使用场景,也就相当于为它提供价值背书。

区块链与通证经济之间的逻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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