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兩極分化不斷加劇 馬上消費金融等持牌公司優勢明顯

最近,網貸行業的爆雷潮,讓P2P網貸再次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上一次P2P網貸受到全社會關注是在2018年e租寶事件發生後,全社會“談P2P色變”。受負面信息影響,外界也紛紛對互聯網金融戴上有色眼鏡。

每次談起互聯網金融,很多人會將其與P2P、消費金融劃等號,其實不然。消費金融公司是“非銀行金融機構”;P2P是“信息中介平臺”,二者性質完全不同。

市場兩極分化不斷加劇 馬上消費金融等持牌公司優勢明顯

P2P與消費金融涇渭分明

P2P和消費金融不屬於同一範疇,P2P網貸是互聯網金融中的一個分支,除了P2P網貸以外, 我們現在說的“互聯網金融”主要還包括:第三方支付、眾籌、網上銀行業務、大數據金融、餘額寶類產品、互聯網金融門戶等;而消費金融公司是指經銀監會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吸收公眾存款,以小額、分散為原則,為中國境內居民個人提供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需要說明的是,雖然現在許多P2P平臺參與到消費金融這一市場中,但P2P網貸平臺與消費金融公司,卻天然存在著固有的差異。

首先,二者性質不同。P2P是網絡借貸信息中介平臺,它是為借款人和出借人(投資者)提供信息撮合服務的中介平臺,平臺不放貸。而消費金融則側重貸款端,在大多數場景下,消費金融甚至是個人貸款的代名詞。

其次,二者的資金來源不同。P2P平臺的資金主要來自公眾資金。消費金融公司的資金來源,除了自有資金,還有銀行借款、同業拆借、聯合貸款和ABS等,資金來源更為穩定,且成本更低。

再次,二者的借款用途不同。P2P平臺的借款用戶主要是有資金需求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借款目的可能是用於廠房擴建、企業運營等。而消費金融公司側重面向個人消費者提供消費類的小額貸款。需要注意的是,消費金融這類持牌機構,可以接入央行徵信,借款人如果不還錢,將會影響其信用。

消費金融成新熱點,各大巨頭紛紛搶灘

2009年,原銀監會頒佈了《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並批准了4家試點消費金融公司,此後2013年、2015兩次擴大試點,將消費金融公司試點擴大到全國,將審批權下放到省級監管部門,遵循成熟一家、批准一家的原則。截至目前,獲批持牌的消費金融公司僅有23家。

消費金融公司牌照仍然一牌難求。公開資料顯示,消費金融牌照的申請門檻很高。根據2013年修訂後的《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非金融企業作為消費金融公司主要出資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最近1年營業收入不低於300億元人民幣;最近1年年末淨資產不低於資產總額的30%;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承諾5年內不得轉讓所持有的消費金融公司股權等。

目前來看,大多數企業並不具有這一資質標準,加上消費金融公司的設立基本遵照“一省一家”的原則,所以,雖然巨頭們都在搶灘這個“大金礦”, 但目前京東、阿里、騰訊、百度四大互聯網企業還沒有一家巨頭搞定這張牌照。

行業出清,利好有合規能力的公司

無疑,未來消費金融的競爭會將愈演愈烈。目前,除了持牌的消費金融公司外,P2P平臺、電商平臺、社交媒體(微博、微信、QQ、抖音、今日頭條等)、互聯網小貸、傳統商業銀行等機構,都以各種形式開展消費金融業務。目前頭部持牌消費金融公司憑藉其便宜且豐富的資金來源以及良好的風控水平,已在行業內具備明顯優勢,而且兩極分化趨勢將不斷加劇。

馬上消費金融CEO趙國慶回憶稱,當時,他沒有受監管套利思潮影響,恰恰相反,他選擇了走持牌創業的道路。“去年以來,從銀監會到人民銀行,國家強監管時代下,各種各樣的政策出臺後,應該說對金融行業、對於有合規能力的公司,反而是利好。所以目前來看,對我們這樣具備合規能力的公司,是上這條賽道起碼的准入條件,因為這個賽道有‘警察’,所以合規能力建設是我們很重要的一個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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