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中共四川省紀委 四川省監察委員會公開曝光4起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典型案例

「扫黑除恶」中共四川省纪委 四川省监察委员会公开曝光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

1.夾江縣界牌鎮鳳山村原主任何應勝等人為非法採礦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問題。

2016年8月,陳某某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在界牌鎮鳳山村3、4、5組非法開採國有礦產資源高嶺土,並多次組織人員威脅、毆打村民,強行開採高嶺土。同時,陳某某多次找到何應勝、界牌鎮人民政府原駐鳳山村幹部權志仕、鳳山村黨支部原書記徐成清和鳳山村5組原組長萬永平,請求協調解決道路通行、邊界糾紛等相關問題。2016年11月,陳某某向何應勝等人支付66萬元協調費,其中何應勝、徐成清各分得9.5萬元,權志仕分得16.5萬元,萬永平分得7.2萬元,權志仕將其餘23.3萬作為勞務費分給鳳山村5組8位村民。此後,何應勝等人利用管理村組事務之便,幫助陳某某協調解決高嶺土場地的道路通行、邊界糾紛等相關問題,使陳某某順利非法開採高嶺土並銷售。經查,何應勝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萬永平還存在其他違法問題。2018年3月,何應勝、徐成清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權志仕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何應勝、權志仕、徐成清、萬永平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涉案款物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2018年8月,何應勝、萬永平已按相關程序被依法罷免其村幹部職務。

2.武勝縣公安局勝利派出所副所長徐敏向聚眾鬥毆人員通風報信問題。

2018年2月23日、2月27日、3月10日,徐敏(非中共黨員)先後3次與“1.16聚眾鬥毆案”犯罪嫌疑人毛某某聯繫,告知其武勝縣公安局對該案的部分辦案情況。2018年3月,徐敏被武勝縣公安局禁閉3日。2018年5月,徐敏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3.洪雅縣花溪鎮黃龍村黨支部原書記任先利惡勢力犯罪團伙問題。

2001年以來,任先利先後擔任花溪鎮黃龍村主任、黨支部書記、唐壩社區黨支部書記、花溪紅旗電管站站長等職務。任先利之子任某宇、任某依託任先利的影響力,在當地組織參與聚眾鬥毆,敲詐勒索,強行介入烏木交易等多起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以任先利、任某宇為首,任某等人為重要成員的惡勢力犯罪團伙,嚴重破壞當地的社會治安、經濟、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2016年11月,花溪紅旗電管站召開董事會,建議免去任先利站長職務,任先利通過該惡勢力犯罪團伙,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恐嚇花溪紅旗電管站股東廖某某等人,要求廖某某等人寫道歉信並放鞭炮“沖喜”。經查,任先利還存在其他違法問題。2018年8月,任先利被免去花溪鎮黃龍村黨支部書記職務、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白玉縣利民物流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措多吉組織多人強迫他人接受運輸服務問題。

2016年8月,彭措多吉組織公司多名駕駛員在章都鄉馬拉村沙場,以阻止馮某某運輸的貨物卸貨相威脅,迫使馮某某同意將在途運輸的7車貨物運至白玉縣阿察鎮後,以每車8000元的運輸費用交由彭措多吉的公司轉運至章都鄉馬拉村沙場,給馮某某造成經濟損失共計7萬元。2018年2月,彭措多吉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已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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