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救援隊高速被湖南收費站收費,這樣公平嗎?你怎麼看?

沐雨成風140


這樣的問題別再發問了,關於免費一事,公路法早有規定,“救災車輛的免費通行需由直轄市,省政府或國務院批准方可執行”。河南救災車輛,是否得到了其他省份或者國務院批准呢?各省,直轄市政府對轄區高速公路免費問題有批覆權力。試問,河南的這支隊伍是否得到了其他省份人民政府的免費批覆?

依法治國,提現的是有法可依,依法行事的原則。拿著一個地方的文書,跑到批准轄區之外,這樣的做法是否可以說是有人故意在測試法規的可行性或者說是在故意搗亂呢?由此,是否可以懷疑該要求免費的隊伍的合法性呢?即便合法,是不是有點蝗蟲吃過界嫌疑呢?

作為一個持有救災手續的隊伍,在領到相關文件之初便會被告知其所屬轄區和免費範圍,這是基本常識。而連基本常識都不懂的,怎麼可以認可其合法性呢?

在此,也奉勸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別成天不懂裝懂的瞎叨叨。更不知道近期不斷的發出此類問答的目的何在?


芔客先生


收費站就沒權利給你免費,因為政府對免費通行車輛有規定,這些車不在規定範圍內,收費站根本沒有權利給你免了。那幾張縣級鎮級證明紙寫了車號,明顯就是打算用來作為免費憑證的,也無需否認,問題是收費站怎麼識別?

要解決這種問題,就需要有關部門做些工作,救災車輛出發前報備,結束後找有關部門報銷過路費。如果有關部門認為高速路公司不該收這個錢,可以同高速路公司協商,公對公比私對公方便。

總之一句話,組織可以做的工作不要推給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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