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檢·關注」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公款旅遊……山東7市通報27起典型問題!

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

泰安市岱嶽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岱嶽工業園區黨工委原書記魯瑞森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日前,中共泰安市紀委、泰安市監委對岱嶽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岱嶽工業園區黨工委原書記(副縣級)魯瑞森嚴重違紀違法涉嫌職務犯罪,充當周某全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魯瑞森在擔任房村鎮黨委書記期間,違反工作紀律,同意安排周某全代管北滕村砂資源稽查點,推薦其為區人大代表初步代表候選人;利用職務便利,為周某全謀取延續收取過路費、辦理公司註冊手續及道路工程承建等利益,並收受其財物,為周某全組織非法牟利提供了機會,充當其“保護傘”。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未向組織如實說明問題。採用虛開發票入賬報銷的方式,將財政公款非法據為己有,涉嫌貪汙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魯瑞森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黨性原則和政治敏銳性缺失,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泰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泰安市監委委員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泰安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魯瑞森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淄博軍用飲食供應站幹部信凱接受審查調查

淄博軍用飲食供應站幹部信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淄博市紀委監委指定,目前正接受桓臺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淄博市監察委員會批准,桓臺縣監察委員會對其採取留置措施。

信凱簡歷

信凱,男,1963年1月生,中共黨員,淄博博山人,在職大專學歷。1980年1月在淄博有機化工廠參加工作。1986年12月至2009年10月,先後在博山區社會福利生產服務公司、博山區社會福利總公司、博山區民政局、山東辛店軍用飲食供應站工作。2009年10月至2012年5月,任淄博市社會福利生產管理處主任、黨支部書記。2012年5月至2017年10月,任淄博軍用飲食供應站副站長(其間,2006年4月至2014年5月兼任淄博市慈善總會秘書長)。2017年9月因違紀違法被給予留黨察看一年處分,2017年10月被撤銷淄博軍用飲食供應站副站長職務,由事業管理七級降為事業管理八級。2018年7月因病退休。(桓臺縣紀委監委)

淄博市淄川區洪山鎮北工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賈東生被開除黨籍

日前,淄川區紀委監委對淄川區洪山鎮北工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賈東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賈東生違反組織紀律,在黨內選舉中進行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報銷個人費用;違反群眾紀律,違規進行強拆活動,造成不良社會影響。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虛報冒領徵地補償款涉嫌貪汙犯罪;侵佔村集體資金涉嫌職務侵佔犯罪;收受他人賄賂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犯罪;挪用集體資金進行營利活動涉嫌挪用資金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淄川區紀委給予賈東生開除黨籍處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淄川區監委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淄川區紀委監委)

中共濟南市章丘區紀委濟南市章丘區監察委關於5起扶貧領域腐敗典型問題的通報

1、高官寨街道車家村黨支部書記車書林等人在扶貧工作中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問題。

2014年6月,高官寨街道車家村違規將包括村兩委幹部在內的21戶明顯不符合貧困戶標準的農戶上報為貧困戶,2016年至2017年,車家村貧困戶車某某、王某某、宋某某等人死亡後,車家村及街道幫扶幹部不正確履行職責,未及時上報貧困戶死亡情況,給國家造成資金損失520元。2014年至2016年,車書林在辦理本村低保戶申報過程中,收受三名村民賄賂資金4000元,先後為三人及其配偶辦理低保待遇。車家村黨支部書記車書林、黨支部委員車乃村、村委會原主任車書六還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其他違紀行為。

2018年9月,車書林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車乃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車書六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高官寨街道農辦主任李兆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高官寨街道財政所副所長郭豔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高官寨街道武裝部副部長張信堂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高官寨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趙玉傑受到政務警告處分。車書林違紀款已予以收繳。

2、官莊街道雙水泉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張賢寶違反群眾紀律問題。雙水泉村在發放2016年村投資性扶貧收益款的過程中,違規為兩名非建檔立卡貧困戶發放收益款,且存在將11000元扶貧收益款以實物代替現金髮放的行為,發放滯後10個月。在發放2017年村投資性扶貧收益款時,滯後2個月。張賢寶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行為。2018年5月,張賢寶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曹範街道龍埠村黨支部書記、村委委員劉付志優親厚友和不認真履行職責問題。2012年11月龍埠村在確定低保戶時,劉付志優親厚友,將其親屬呂某某違規納入低保戶,導致呂某某領取上級低保資金17563.12元。另外,在2014年、2015年龍埠村摸排上報危房改造戶時,未認真履行職責,將不符合條件的於某某、張某某、邱某某、付某某上報為危房改造戶,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46780元。2018年5月,劉付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呂某某違規領取的低保資金已予以收繳。

4、普集街道西珠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宋書海違規為親屬申報危房補助款問題。宋書海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將其父親宋某某列為一般貧困戶,並弄虛作假,向上級主管部門隱瞞其父母的真實生活狀況,開具虛假證明,向上級申請危房改造補助款16390元,用於修建其父親的房屋。2018年8月,宋書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申請的危房改造補助款已予以收繳。

5、龍山街道崔家村黨支部書記劉慶嶺在扶貧項目建設中履職不力問題。2016年在建設產業扶貧項目崔家村林果大棚過程中,劉慶嶺未經上級批准,改變項目規模,進行招標施工。因該項目未能按照批示組織施工,致使無法驗收,給扶貧工作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7月,劉慶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中共濟南市章丘區紀委濟南市章丘區監察委關於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通報

1.章丘區供銷社高官寨社黨支部書記兼主任李傳偉等三人公款旅遊問題。2016年10月到2017年2月期間,章丘區供銷社高官寨社黨支部書記兼主任李傳偉同副主任李福山、工作人員鄭金偉違規使用公款到張家界、桂林等地旅遊,並以去外地參觀學習名義,列支會議費開具發票予以報銷,共計20640元。2018年5月24日,李傳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李福山、鄭金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項予以退賠。

2.章丘區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監督站黨支部委員、監督三科科長趙洪勝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問題。2018年4月21日,章丘區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監督站黨支部委員、監督三科科長趙洪勝在章丘區某飯店內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宴請,共花費1843元。2018年7月18日,趙洪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章丘區繡惠街道辦事處耿家村黨支部書記劉爽過節走訪問題。

2015年2月至2016年6月期間,繡惠街道耿家村黨支部書記劉爽以探望他人為名,通過虛開辦公經費等方式使用村集體資金購買食品、土特產,用於過節走訪,共計3991.3元。2018年7月28日,劉爽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項予以退賠。

4.章丘區白雲湖街道羅陵村黨支部書記李文山違規發放福利問題。2013年至2015年期間,羅陵村黨支部書記李文山先後多次利用春節、中秋等節日,違規用村集體資金為村兩委成員、黨員發放食用油、香油等福利,共計14544元。2018年8月21日,李文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項予以退賠。

5.章丘區曹範街道北鄧村黨支部委員、村會計於敦芬等2人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等問題。2015年至2017年期間,北鄧村黨支部委員、村會計於敦芬,黨支部委員於動雲兩次接受北鄧村荒山承包人的宴請,並收受其所贈禮品,摺合價值每人共計600元。2018年8月15日,於敦芬、於動雲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項予以收繳。

中共濟寧市紀委關於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的通報

濟寧市質監局原黨組書記、原局長張西周違規公款購買禮品、違規公款旅遊等問題。2013年3月至2014年6月,張西周多次由本人或安排他人公款購買紅酒、土特產品等禮品用於單位走訪。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3日,張西周以看望退休老幹部名義到海南三亞變相公款旅遊,費用在市質監局報銷。張西周還存在其他違規違紀問題。2018年8月,張西周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

泗水縣泉林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張濤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018年1月29日下午,張濤和該鎮4名工作人員在泗水縣某火鍋店用餐,餐費以汽車維修費的名義經張濤簽字同意後,在單位報銷。2018年5月,張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鄒城市農業局科教站站長陳加軒、農技站站長王德民等人公款旅遊問題。2016年8月15日至22日,陳加軒、王德民和鄒城市農業局科教站副站長盛振慶、良種場黨支部書記張廣義,借外出學習培訓之機公款旅遊。2018年5月,陳加軒、張廣義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王德民、盛振慶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公款旅遊產生的費用予以收繳。

嘉祥縣臥龍山街道組織幹事王祥奇、組織人事幹事婁林華違規接受宴請問題。2017年11月9日,王祥奇、婁林華在嘉祥縣某飯店接受入黨對象宴請。2017年12月,王祥奇、婁林華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金鄉縣司馬鎮茶棚村村主任張紅軍違規為其子操辦喜宴問題。2018年1月2日,張紅軍為其子操辦結婚喜宴,邀請其他村莊村幹部及鎮機關工作人員參加,違規收取禮金。張紅軍為其子操辦喜宴期間,佔用該村幼兒園校園,導致幼兒園停課一天,嚴重擾亂正常教學秩序,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3月,張紅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濰坊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黨員幹部和行使公權力公職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

青州市公安局原民警韓祥勝、邵莊派出所原聯防隊員曹元梓、青州市博物館原工作人員孫慶彬利用職務便利充當盜墓團伙“保護傘”問題。2014年5月,趙萬坤(盜墓團伙組織者)與孫慶彬、韓祥勝、曹元梓合謀盜掘古墓,由孫慶彬、韓祥勝、曹元梓3人提供安全保障,趙萬坤承諾事成以後給予該3人分成。2014年底,趙萬坤組織人員對邵莊鎮程家溝古墓實施盜掘,曹元梓多次通過韓祥勝、孫慶彬向趙萬坤通報邵莊派出所的出警及巡邏情況,為盜墓團伙提供指引、協助和安全保障。2018年6月,韓祥勝、孫慶彬分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曹元梓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作出判決。

濰城區北關街道偏涼子村原黨支部書記於勝元為黑惡勢力暴力拆遷充當“保護傘”問題。2017年5月,於勝元多次授意、指使、放縱刑滿釋放人員陸萬林等人恐嚇偏涼子村村民楊某某,並要求想方設法完成拆遷任務,承諾事成後給陸萬林部分舊村改造工程。後陸萬林糾集侯志坤、李文順、朱建龍、姜振鵬等人,對楊某某家門前停放車輛進行打砸,造成車輛損失價值8527元。2018年9月,於勝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昌樂縣國土資源局執法大隊原副大隊長姚鳳吉為他人非法採礦充當“保護傘”問題。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姚鳳吉擔任副大隊長期間,翫忽職守,未認真履行監管職責,致使閆繼亮、劉紅軍等黑惡勢力在沒有辦理採礦許可手續的情況下,合夥偷採喬官鎮桃花山西坡的玄武岩24627噸,銷售價值48.9萬元。2018年6月,姚鳳吉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作出判決。

德州市紀委通報3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力受到問責典型問題

平原縣文體廣新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孫寶勝因下屬單位人員公款報銷個人費用等問題被問責。2013年至2015年,平原縣文體廣新局下屬單位縣電影發行放映公司原經理劉某某在單位報銷個人醫療和車輛費用,縣藝術中心違規設立“小金庫”。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另涉及其他違紀問題,孫寶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

齊河縣仁裡集鎮大田管區原總支書記曹勇等人因貧困戶審核把關不嚴問題被問責。2016年2月至2017年9月,大田村黨支部書記胡某某將本村服刑人員違規識別為貧困戶,並在動態調整、脫貧清退時未予以及時糾正。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曹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仁裡集鎮原人大副主席、原扶貧辦主任郭啟新受到誡勉談話,仁裡集鎮扶貧辦主任董琳受到批評教育。

武城縣武城鎮丁王莊村黨支部書記郭慶峰因亂收費等問題被問責。2016年12月,丁王莊村超出鎮政府批准的黃河水費方案,向群眾多收黃河水費4201元,用於村務支出;2017年7月,該村在爭取惠農政策過程中,以交通費、打印費為由向本村葡萄大棚種植戶違規收取費用共計7200元。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另涉及其他違紀問題,郭慶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威海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環翠區張村鎮黨委原委員、政府原副鎮長叢曉輝等借公務差旅之機公款旅遊問題。2014年10月,時任環翠區張村鎮黨委委員、副鎮長叢曉輝等4人到四川省成都市公務考察期間,擅自決定前往都江堰景區參觀旅遊,相關費用由叢曉輝簽字公款報銷。2018年5月,叢曉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文登區文登營鎮沙河子村村委會主任周洪政違規公款送禮等問題。2011年至2014年,周洪政多次違規使用村集體資金共計7000餘元購買月餅、蘋果等用於送禮。周洪政同時存在其他違反組織紀律、工作紀律等問題。2018年3月,周洪政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榮成市尋山街道北吳家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吳永沂私車公養等問題。2011年至2015年,吳永沂在擔任吳家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私自決定使用村集體資金為他人報銷燃油費,同時違規將個人車輛費用在村集體賬目列支。吳永沂還存在其他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等問題。2018年3月,吳永沂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退賠相關費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