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霸座事件层出不穷,事发时乘警或安全员有权力现场处理吗?为什么?

Tramptan


当然有权力,因为霸座行为事实上触犯了很多法律法规。如何处理,考验列车的管理水平与执法人员的法务水平与能力。

在霸座事件连续暴出后,虽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霸座行为也受到了普遍遣责,但几乎无人从法律角度去解读其行为的严重性。从法律角度讲,霸座行为至少已适于如下法律:民法之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刑法之 扰乱公共秩序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公务罪。

鉴于火车空间属于特殊的公共场所,且安保资源极度有限,定性可以适度加重。

对于违法行为劝告无效,给予当机立断的制止,是执法者的责任与权力。火车上,乘警与安全员是唯一合法的执法者。

其实,对于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任何公民也有权力、责任、与义务进行制止的!

问题是能够采用什么措施。在特殊空间内,如高铁上,隔离、组织规避都无法进行,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使其丧失继续违法行为的能力!

方法吗?能高效的达到目的都可以。

注意了:限度是只能让其丧失继续“其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的能力,不能人设为是犯罪者,使其永远失去犯罪的能力。不然,执法者就犯法了!

所以,也许最佳办法是先给几耳光看看效果,如无效,可以捆绑扔在地下,封口不封鼻子。如果没有捆绑之材,也可以击断手脚!专业人士可采用击昏。

不专业者,不要击其脸部以外的头部、躯干!那不属“使其丧失能力”的直接行动且高风险。特别不能因“屁股肉多而击之”,尤其对女性,因为有可能是其生产资源,容易犯“侵犯权益”之罪,至少对她丈夫与情人是侵犯!

有先生批判几起事件的工作人员水平低,原则上合理,他们犯了如下错误:

一是水平不足,未能立即认定犯罪行为!

二是执法不严,劝解调和,有姑息、放任犯罪之嫌。

三是浪费公共安全资源,与犯罪行为对耗精力,伏下为整车提供安全保障不足的隐患!

四是侵权。很多同志批评工作人录频上传是很合理的,侵犯了媒体与网红的权力!

不点赞的,都是最后一条指明的受害者!


bashanlaike


从高铁霸座看旅客隐私

安徽 周汉春

旅客霸座屡屡被曝光,从拍摄视频的角度、距离,不能不让人猜测,是列车工作人员拍摄。工作人员有权力进行拍摄取证,但是,涉及旅客隐私,不论是单位配发,还是私人的拍摄工具,工作人员都没有权力公开发布。

列车工作人员掌握的公权力,应该是保证列车安全运行,服务旅客顺利抵达目的地得。对于任何不正常行为,工作人员有取证的权力,但是,拍摄的视频,涉及违法犯罪的,应该交给执法机关,违反站车秩序的,理应交给配发部门,任何工作人员,没权力私自公开发布。

铁路管理部门,应该尽快下禁令,严令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获取的旅客隐私,不得个人私用,更不能随意公开发表。

这种霸座行为的应对,在服务人员培训当中,就应该有必要的教案,列车工作人理应能从容对待,妥善处理。

高铁换座应该是很平常的事情,即使有旅客违背他人意愿占了座,为了保证大多数旅客的旅行环境,也应该悄悄处理,而不是把服务对象送上道德法庭。

如果真是工作人员跑到网上鸣冤叫屈,管理部门对其工作能力,就应该重新认识。发布视频的后果,可能让霸座行为层出不穷,因为处罚的力度,不可能震慑住跟风的冲动。2018.9.19


出门大吉822


我个人认为乘警有权也有责任维护好高铁秩序。(否则不就成了摆设)座位的主人也有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不受别人侵占的权力。也就是在口头要求侵占者离开自已座位,多次向侵占者解释清楚后,侵占者赖着不走,我个人认为可以把她扯起来或者拖出来。这应该是“合法正当自卫”,这里的自卫就是自己保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人侵占。对于这种无赖的人,我们要敢于站出来指责他(她),就象“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一样。只有大家一起来声讨这种不道德的行为。让他(她)无地自容。(同意我的说法,请关注我,点个赞)


人生教父34


霸座问题缕缕出现,公众除了谴责霸座人以外,我们更应该质问的是,旅客花钱买票了,就与铁路公司形成了合同关系,那么铁路公司没有保障买票旅客合法权益,是否属于违约,是否应该进行赔偿。因为铁路公司没有合理解决霸座人的违规行为,责任就该在铁路公司,铁路公司就应该负责全部责任。大家怎么看?







社会与书法


高铁上的乘警和工作人员都有权利执法,特别是乘警有权利来维护铁路安全可以当场执法这是国家给于的权利,希望大家都来做一个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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