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15个黑恶团伙已被鹤壁警方打掉


「扫黑除恶」15个黑恶团伙已被鹤壁警方打掉



「扫黑除恶」15个黑恶团伙已被鹤壁警方打掉


9月4日下午,我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通报了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并就扫黑除恶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发布会公布,截至8月30日,全市共打掉团伙15个,其中涉黑团伙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8个、恶势力团伙3个。抓获黑恶犯罪嫌疑人184人,其中处于逮捕环节51人、移送起诉环节91人、处于审判环节13人。此外,公安机关抓获涉黑恶类案件犯罪嫌疑人227人,查扣涉案资产价值900余万元,查处村“两委”人员10人、党员40人、公职人员5人。

新闻发布会还通报的部分案件

案例一:4月12日,在省公安厅统一指挥下,市公安局联手济源警方成功打掉一个盘踞山城区小庄村的涉黑团伙,抓获涉案人员46人,已逮捕38人,破获刑事案件28起,查扣涉案资产估价5.74亿元。

案例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通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以张鹏飞为首的暴力讨债涉黑团伙,抓获涉案成员13人,破案10起。目前案件已进入审判环节,此案是我市第一起进入审判程序的涉黑案件。

案例三:市公安局鹤山区分局成功打掉以常涛为首的“义字帮”涉黑团伙,抓获涉案成员30人。

案例四:淇县公安局成功打掉李海军等人涉嫌非法放贷、暴力讨债涉黑团伙,抓获涉案成员9人,破获案件7起。


有关负责人表示,黑恶违法犯罪有10种表现形式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我市黑恶违法犯罪有五大特点

一、把持基础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2018·2·5”鹤壁市鹤山区秦某等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涉恶团伙案、“2018·4·9”鹤壁市山城区韩某等人寻衅滋事案);

二、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2018·3·8”淇县李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涉恶团伙案);

三、利用本团伙的强势地位,在新建住宅小区内强行提供服务,如非法扛楼,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控制行业、市场等区域的市霸、行霸的黑恶势力(淇滨区董某等人在龙门万和城强行扛楼寻衅滋事案、“2018·1·30”鹤壁市山城区张某等人寻衅滋事案、“2017·9·21”淇滨区王升屯董某等人寻衅滋事涉恶团伙案);

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色势力(“2018·2·6”淇滨区黎阳路张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目前该案一审已经开庭;“2018·4·18”淇县李某等人涉嫌非法拘禁涉恶团伙案);

五、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出警队”的黑恶势力(“2018·5·8”鹤壁市常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涉黑团伙案)。

新闻发布会还通报的部分案件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公安部门充分利用媒体发布公告,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110或3391119)。此外,市民可以通过来信的方式检举揭发,来信请邮寄至鹤壁市公安局扫黑办(地址:淇滨区紫荆巷鹤壁市公安局扫黑办,邮政编码:458030),也可以直接到鹤壁市公安局扫黑办当面反映线索。公安部门特别指出,对提供犯罪线索的市民,公安机关将对其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保护。对破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提供重要线索者,一经查实,将予以奖励。同时,对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有哪些奖励和保护措施?

为深入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努力营造群众共同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鹤壁市公安局关于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奖励办法》。

本办法的奖励对象为举报鹤壁市范围内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并查证属实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市公安局公布的举报电话、邮箱和地址,以信件、电话、短信和外网邮箱的形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匿名举报时可使用6位以上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公安机关以密码确定举报人并反馈、奖励。举报人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地提供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涉及的人员等情况。

举报奖励具体范围

一是公安机关未发现或掌握的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线索;二是已立案侦查的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嫌疑人所实施,但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犯罪线索;三是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黑恶势力性质犯罪团伙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藏匿地点或活动路线。

举报人举报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

奖励2万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1万元;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5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3000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1000元。举报人根据公安机关发布的公告或通缉令提供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按照公告或通缉令规定的奖金数额给予奖励。

奖金领取方式

举报人到市公安局扫黑办当面领取奖金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简述线索内容;举报人委托他人领取奖金的,领取人需携带举报人授权委托书连同本人及举报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简述线索内容;匿名举报人本人或委托人领取奖金的,需提供举报人代码(匿名举报时提供的密码),并简述线索内容。

禁止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或虚报冒领奖金

,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保密制度进行保密,对举报人做好保护工作,对于举报重大线索的,将视情节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护举报人。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

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

2018年8月28日,

中央扫黑除恶第6督导组进驻河南省。

公告

公告2018年8月28日,中央扫黑除恶第6督导组进驻河南省,进驻时间为8月28日至9月27日,进驻期间设立举报电话:0371-65603933(每天受理时间为8∶00-20∶00),举报信箱:郑州市A001号邮政专用信箱,主要受理河南省涉黑涉恶问题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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